同一天在報上和電視上看到兩則相隔十萬八千里﹐在性質上也八竿子打不著的報導。把它們扯在一起談是因為這兩件事再一次讓我想起我活在這個既奇怪又諷刺的世界﹕路人甲認為天大的事﹐路人乙認為沒啥了不起。反之亦然。這兩件事﹐一件情節近乎鬧劇﹐發生在台灣。發生在美國的那件事則百分之百是悲劇。
鬧劇的造成多半是由於人的無知﹐而悲劇的發生往往出於人的無奈。無知是莎士比亞式的悲劇。是性格造成的。無奈是希臘式的悲劇﹐是命運造成的。年齡越大﹐我越沒有耐性和無知的人打交道。我所謂的「無知」﹐你應該知道和這個人是「誰」無關﹐和這個人是「什麼樣的人」有關。但另方面﹐年齡越大﹐心腸卻越軟﹐對人的無奈﹐有較多的憐憫﹐對自己的幸運﹐則有更多的惶然。這﹐大概總結了我對滾滾紅塵裡幾多鬧劇和悲劇的基本看法。
台灣高鐵首航﹐有個婦人因為買了票沒位子坐而痛哭流涕。週圍的乘客﹐不同情也就罷了﹐反而乘機起鬨﹐模仿婦人的哭聲。我們的人民﹐怎麼會變成這樣沒有品格﹖「消基會」的人到各車站去舉牌﹐嚇唬老百姓﹐叫他們不要做「白老鼠」。在南部﹐有民眾居然要這些「消基會」的人「回中國去」。我們的社會﹐怎麼撕裂得如此厲害﹖這樣對立下去﹐誰會有好處呢﹖
從定義上講﹐台灣修建高速鐵路﹐其規模已經超出「專案」(大陸所謂「項目」Project) 的範圍。它是一個龐大的「計劃」(Program)。我們在導入 (Implement) 一個計劃或專案的時候﹐通常有「非時也」(Phase-in) (文章寄出後才想到如果翻譯成「費時也」更傳神。)和「一翻兩瞪眼」(Drop-dead) 兩個基本模式。
讓我用「戒煙專案」來說明這兩種模式的不同﹕從一天兩包到一包﹐到半包。從多到少﹐從有到無的漸進戒煙法是「非時也」的戒法。說戒就戒﹐「冷火雞」(cold turkey) 式的戒法是「一翻兩瞪眼」的方法。極大多數的專案都不可能走比較安全的「非時也」導入法。事實上無論導入前的測試做的多天衣無縫﹐有些毛病﹐非要到專案導入後才會被發現。所以「非時也」導入法也並非萬靈丹。這是專案管理的入門原理和策略。因此﹐高鐵首航只要不出人命﹐不出大紕漏﹐邊走邊捉蟲蟲 (debugging in production mode)﹐為的提早有收入﹐ 就放他一馬算了。
咱們同胞﹐性好湊熱鬧﹐急著在首航日去淌渾水。座位劃重了沒得坐大不了退錢﹐哭什麼勁﹖大陸同胞好不好哭我不知道﹐但倒真沒看過 CCTV4 播胡總書記動不動就哭(或哽咽)的鏡頭。也許民主和獨裁的區別就在黨主席的眼淚容不容易出來。
發生在美國的那件悲劇是世界日報有關「枕頭天使」的報導。父母為了抑制重殘兒的成長﹐利用摘除子宮和其他極端的療法﹐將小孩凍結在九歲的模樣﹐以便終身照顧。
在這個小孩父母的公開信上說﹕「這樣做一切都是為小孩好」。你同意這個說法嗎﹖父母這樣做究竟是為自己好還是小孩好﹖父母有沒有權力為小孩做這個選擇﹖如果沒有﹐那其他的選擇是什麼﹖如果我是這個小孩﹐如果我有選擇﹐我是寧願永遠不長大﹐永遠有人照顧好呢﹖還是長大後面對重殘坎坷的人生好﹖如果你是這個小孩的父母﹐你會怎麼面對這種事﹖
我常想﹕如果世界上只有鬧劇沒有悲劇多好。對鬧劇我隨時可以指手劃腳﹐提供一些信心滿滿的答案。對悲劇﹐我被問到最後只能用「無語問蒼天」來回答。其實人生最重要的問題﹐都沒有絕對正確的答案。說有的人﹐不是無知就是狂妄﹐更大的可能是看中你口袋裡的鈔票。
懷南補記﹕我感覺到我想講的﹐這篇文章中並沒有講得很清楚。
如果我們把(無知與無奈)和(鬧劇和悲劇)加以排列組合的話﹐我們可以得到四種結論﹕
如果我要你分析一下這四者的區別。是無知造成的悲劇痛呢﹖還是無奈造成的悲劇痛些﹖其次﹐鬧劇和悲劇的分界線在那裡﹖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鬧劇會變成悲劇﹖
最近加州 Sacramento 城的一家電臺舉辦了一次「喝水」比賽。看誰能喝最多的水﹐獎品是當今最紅的任天堂電子游戲器 Wii。有個28 歲 3 個小孩的母親﹐為了替她的小孩贏獎品﹐結果給撐死掉了。電臺為這件事將10 個人﹐包括電臺經理革職﹐節目取消。但死者的母親仍然把電臺告到法院。要求巨額賠償。這場官司還有得打的。
在你我看起來﹐這整件事根本是場鬧劇。但對死者的家屬和被炒魷魚的人來說﹐你怎麼能說是鬧劇﹖也許這就是我想講的第一點﹕鬧劇或悲劇是主觀的認知問題。路人甲認為是鬧劇﹐對路人乙而言則是悲劇。有件事是確定的﹕鬧劇鬧過了界就會變成悲劇。
現在再回到喝水喝死人的例子。你說你和我會為了一個 Wii 去比賽喝水嗎﹖但天下就有那麼多無知的人會去幹這種傻事。這次是因為鬧出了人命﹐電臺才會炒那麼多人的魷魚﹐如果沒鬧出人命﹐同樣的鬧劇仍然會隨時隨地上演。所以我要強調的第二點是﹕由無知造成的悲劇﹐其痛應大過因無奈而造成的悲劇。為什麼﹖應為前者是人為的錯誤﹐是可以避免的。但問題是﹕一個人如果硬是要笨﹐你能把他奈何﹖
回顧我們的一生。如果說用「悲劇」太沉重﹐那就讓我問﹕「我們一生經歷過的痛苦﹐你有沒有想過那些是可以避免﹐那些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你像我﹐答案是﹕「極大多數的痛苦都屬於可以避免而沒有避免的」。既然如此﹐那你說這是因為我們無知而造成的悲劇呢﹖還是因為我們無奈而造成的痛苦(悲劇)﹖這是我想強調的第三點﹕由無奈造成的悲劇﹐因為是命中註定的﹐這種悲劇容易接受。因人的無知﹐可以避免而沒有避免帶來的悲劇是人間最痛和最難接受的悲劇。能避免而沒能避免的主要原因是因為性格。我用「莎士比亞式的悲劇」來以概遍全﹐當然並不精準。但至少給我們 something to think about it.
Not sure I'm making much s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