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與獅子的選擇

2007年5月13日《坐看雲起時》專欄﹐5月15日上網

      寓言是陌生人寄來的。結論是我下的。

      上帝把兩群羊放在草原上,一群在東,一群在西。上帝還給了羊群獅子和狼兩個天敵。上帝對羊群說:「如果你們要狼,就給一隻。 如果你們要獅子,就給兩頭,你們可以在兩頭獅子中任選一頭,還可以隨時更換。」西邊那群羊想﹐獅子比狼兇猛得多﹐還是要狼吧。於是他們就要了一隻狼。東邊那群羊想,獅子雖然比狼兇猛得多,但我們有選擇權,還是要獅子吧。 於是牠們就選了獅子。

      狼進了西邊的羊群後就開始吃羊。狼身體小,食量也小,一隻羊夠它吃幾天了。這樣羊群幾天才被追殺一次。東邊那群羊挑選了一頭獅子,另一頭則留在上帝那裡。這頭獅子進入羊群後也開始吃羊。獅子不但比狼兇猛,而且食量驚人,每天都要吃一隻羊。這樣羊群天天都要被追殺,驚恐萬狀。於是趕緊請上帝換一頭獅子。不料,上帝保管的那頭獅子一直沒有吃東西,正飢餓難耐,它撲進羊群,比前面那頭獅子咬得更瘋狂。羊群一天到晚只是逃命,連吃草這種正經事都不能幹了。

      西邊的羊群慶幸自己選對了狼﹐嘲笑東邊的羊群沒有眼光。東邊的羊群非常後悔,向上帝大要求把獅子換成狼。但上帝說:「是你們選擇獅子的。要換太晚了。」於是東邊的羊群只好把兩頭獅子不斷更換。但兩頭獅子同樣凶殘,換來換去都好不到哪裡去。後來索性不換了,讓一頭獅子吃得膘肥體壯,另一頭獅子則餓得奄奄一息。

      眼看那頭瘦獅子快要餓死了,羊群才請上帝換一頭。這頭瘦獅子經過長時間的飢餓後,慢慢悟出了一個道理﹕自己雖然兇猛異常,一百隻羊都不是對手,可是自己的命運是操縱在羊群手裡的。羊群隨時可以把自己送回上帝那裡,讓自己飽受飢餓的煎熬,甚至有可能餓死。想通這個道理後,瘦獅子就對羊群特別客氣,只吃死羊和病羊,凡是健康的羊它都不吃了。羊群喜出望外,有幾隻小羊提議乾脆固定要瘦獅子,不要那頭肥獅子了。 一隻老公羊提醒說:「瘦獅子是怕我們送它回上帝那裡挨餓,才對我們這麼好。萬一肥獅子餓死了,我們沒有了選擇的餘地,瘦獅子很快就會恢復凶殘的本性。」羊群覺得老羊說得有理﹐為了不讓另一頭獅子餓死﹐它們趕緊把它換回來。 原先膘肥體壯的那頭獅子,已經餓得只剩下皮包骨頭了,並且也懂得了自己的命運是操縱在羊群手裡的道理。為了能在草原上待久一點,它竟百般討好起羊群來。而那頭被送交給上帝的獅子,則難過得流下了眼淚。東邊的羊群在經歷了重重磨難後﹐終於過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也許有人會問﹕這個寓言是什麼意思呢﹖你不覺得它講的正好是專制和民主的區別嗎﹖在西邊﹐老共一狼(黨)專制﹐目前看起來﹐革命情勢一片大好。但牠不怕被換掉﹐也許有天只要你一叫﹐牠就覺得你在搗蛋﹐雖不吃你也可咬你﹐你把牠無可奈何。在東邊﹐國民黨這頭獅子原先是吃得膘肥體壯的。但換成餓得只剩下皮包骨的民進黨後﹐吃相更惡劣。你問我﹕怎麼辦呢﹖我的回答是﹕還能怎麼辦﹖總不能回到一狼專制的時代吧﹖那只好換獅子囉。也許有一天﹐兩隻獅子變聰明了﹐懂得牠雖然可以吃羊﹐但自己的命運卻是操在羊群的手裡。只有討好羊群﹐被羊群接受﹐才能留在世上。但如果羊群笨到上帝給予牠們的權利都不會把握﹐任由獅子宰割﹐那是自作孽不可活﹐就別怨天尤人啦﹗


懷南補記﹕我對寓言 (fable) 情有獨鍾﹐因為我覺得它最能發揮「微言大義」的功用。在 「信懷南看世界」裡用的寓言﹐先後已有《女人究竟要的是什麼﹖》﹐《絕不借馬》﹐《寓言﹐預言﹐余言》。平心而論﹐全屬精品。最近有朋友伊媒兒我﹐問什麼時候有新文章﹐我不知道他(她)是什麼意思﹖難道有人把我網上所有的文章全看過﹖我懷疑。有些時候﹐掌門人的文章不是寫給人看的﹐是寫給人想的。尤其是喜歡發表評論性文章的朋友﹐先把咱們文章的目的﹐要意(義)﹐風格﹐動機看懂了再評論。掌門人絕非政治評論員。政論在我心目中的優先次序最低。


     扁政府換行政院長﹐真像伊麗莎白泰勒換老公一樣。有的還是 double-cooked pork (回鍋肉)。張俊雄還沒正式上任﹐就先搬出師父林肯。說他的心情像英國文學家 John Drinkwater (報上登的是 John Drink Water, 我看是 drink wine 太多後發的稿) 筆下的「林肯出征」。台灣政客的學問越來越大﹐掌門人快罩不住了。原先的確不知道「強飲水」(John Drinkwater)是何方神聖。


     這些優先次序最低的閒話表過不提﹐現在來談優先次序最高的事﹕最近收到第一次從一些州寄來的捐款。我突生奇想﹕如果我們的捐款﹐能夠包括美國的每一個州﹐那也是美事一樁。當然這個理想不容易實現(不知道阿拉斯加有沒有老中﹖)﹐但試試何妨﹖因此﹐我已在「民調篇」用代號 0701的統計表﹐列出已加入和未加入我們行列州名。特別對那些「只此一家」的「州代表」致敬。這個統計表﹐有點像大家一齊來玩「賓果」遊戲一樣。目的是有天能達到「我們的朋友遍全美」(「賓果!」)。但要有機會喊「賓果!」得靠大家幫忙。各人去找散佈在尚未加入諸州的「樁腳」﹐威逼利誘( 對不起﹐說溜了嘴﹐加入我們行列﹐大概沒什麼利可言)﹐影響他們把空格補上。靠我一個人打拼﹐有點像自摸 「十三么」。乃高難度動作。在這裡﹐容我借機對三個州的老中「喊話」﹕

     Minnesota, North Carolina 和 Michigan 都是老中滿多的大州。到目前為止﹐這三州居然沒有一個人加入我們 FNDR Foundation Projects 的行列﹐這頗出乎我的意外(說失望太沈重)。尤其是 Minnesota 和 North Carolina 我去演講的時候﹐來的人還滿多。Am I that easy to forget? Oh well.....


     收到一封讀者來信﹐我 N 年前就立下過一些遊戲規則﹐掌門人是老派人士﹐講究 protocol﹐凡是沒有稱呼﹐又不具名的來信﹐和其他「閑著沒事幹﹐一日一信」﹐「也有你一份﹐一視同仁」式的疲勞轟炸電郵。恕掌門人不能一一拜讀。但很多新朋友恐怕不大知道掌門人的一些規矩和毛病﹐所以特此再 tell like it is 一次。但讀者諸君都知道﹐掌門人在 24 小時內一定回信的好習慣﹐不但一路行來﹐始終如一﹐並且出乎很多人的意外 。不信的話﹐寫信給李敖﹐陳文茜﹐龍應台試試看。 Anyway, 我現在破例把這封信貼在下面﹐因為它可能代表不少人的看法。


     比較真實的故事是這樣的:

      羊四年才能見一次上帝,所以獅子至少可以吃四年羊,而且獅子知道,上帝最多只讓它連續吃兩個四年,也就是說,四年或八年后它就再也沒有机會吃羊了,結果怎樣呢?它當然是抓住唯一的机會,大吃特吃狠吃猛吃。用現代的話說,就是“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它當然也不會去考慮8年后羊群的長期可持續性發展。每只獅子都是這樣,結果羊就不斷地反复遭殃。

     結論:還是狼比較好。


     I see. 懷南敬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