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兩位朋友寄給我一篇叫《重回麥迪遜》的文章﹐因為文章的最後﹐作者客氣地提到信懷南將 Madison 「巧譯」為「陌地生」。在這裡﹐我得正式聲明﹕把 Madison 「巧譯」為「陌地生」的原創者不是我。我 1968 年到「陌地生」﹐在我之前﹐台灣的留學生已經替 Madison 取好名字了﹐同時把 Lake Mendota 也翻譯成「夢到她湖」。在「陌地生夢到她」﹐是很多我輩之人的共同回憶。
我是 1977 年離開「陌地生」﹐那 10 年中﹐我開始了第一個正式工作﹐買了第一部新車﹐結了婚﹐買了房子﹐兒子出生﹐我也變成了美國人。我這一生中﹐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或任何 10 年對我有那麼大的影響。在離開「陌地生」24 年後﹐和我兒子橫跨美國時﹐彎道舊地重遊。在「夢到她」湖邊吃了一頓午飯後又匆匆趕路東行。
這篇文章不是談我在「陌地生」的年輕歲月﹐那些往日情懷在我的《旁觀者的旅程》裡已經留下的往事並不如煙的痕跡。今天我要談的是這些年來﹐偶爾靈光一閃﹐在翻譯英文時﹐也有些原創性的例子。這些例子版權所無﹐翻印不究。如果將來有人用到﹐附帶說一聲是信式翻譯﹐我會感謝。如果不提﹐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翻譯人名﹐首先要注意的當然是發音不能差太遠﹐其次﹐那就要看會不會用雙關語。有段時期﹐我每個月替台北的《經理文摘》介紹一本新出版的英文管理書籍。這項工作大概做了兩年多吧。那時 Scott Adams 的The Dilbert Principle 上市﹐一鳴驚人。我是第一個把這本書介紹給台灣讀者的。我把 Dilbert 翻譯成「呆伯」覺得很得意。不過後來台灣出版這本書的時候﹐把呆伯變成了「呆伯特」。這是國人習慣把 T 的「特」或 S 的「茲」﹐在翻譯時特別加強。聽聽洋人怎麼唸 Gates 。對了﹐ Bill Gates 的信(新)式翻譯是 「貝爾給」﹐貝者錢也﹐爾者你也。「貝爾給」西學中用就是「給你錢」。「給」先生人如其名。
我把二戰歐洲盟軍統帥﹐後出任美國總統的艾森豪翻譯成「愛生毫」。蓋艾帥童山濯濯﹐心中一定愛頂上多生長一些毫毛。把 Al Gore 翻譯成 「阿哥」﹐理由是台灣政治人物有個行為不正的阿扁﹐中學西用﹐美國來個阿哥以示區別。
我把 Sucker 翻譯成「傻客」其實不需要什麼了不起的想象力﹐只是規矩的中國學者恐怕不屑翻譯 Sucker 這樣的字。中國旅行團把 Yosemite 翻譯成「優勝美地」﹐老實說﹐這翻譯的不錯。但我還是喜歡把它翻譯成「優山美地」。到底「山」比「勝」的筆劃少些。如果回頭寫當年倉惶出走洛杉磯去麥迪遜的紀實﹐標題應該是《落山雞敗走麥城》。不過那是另外一個故事。
剛來美國時候開老爺車 Chrysler﹐頗為得意﹐稱之為 「闊來兮勒」﹐後來買了第一部新車 Oldsmobile 我戲稱其為屙。。。嗯﹐此譯名頗為不文明﹐有損信大「廝」風範﹐各位用點想像力去琢磨一下可也。
說到文明的翻譯﹐我有兩個非常文明的創作﹐也許是太文明了﹐至今還是曲高和寡﹐沒人呼應。很多人把電郵 e-mail 翻譯為「伊妹兒」﹐一看就是有「信」幻想男士想出來的。我的翻譯是「伊媒兒」﹐一字之差﹐區別大矣。當然﹐有時收到「信」騷擾的 junk mails 非常火大﹐但有什麼辦法﹖見到此類「伊媒兒」我就「亦霉耳」了。同樣的道理﹐我把 Information 翻譯成「音諷媒訊」。四個字雖然長了點﹐但頗為寫實。
吾生已晚﹐很多精彩的譯名已經被別人捷足先登。徐志摩的「翡冷翠」(Firenze) ﹐棒﹗「洋火」(match) 是中國人的翻譯﹐桃太郎比較沒想象力﹐直接譯音。「愛我華」(Iowa) 鐵是愛國留學生的移情反射。「脫口秀」(talk show) 那個秀字翻譯得非常傳神。「血拼」(shopping) 不如「瞎拼」﹐cool 翻譯成「酷」﹐遠比台灣報新聞的﹐動不動就說「嗨(high) 到不行」要「酷」很多。同是現代產物﹐「愛瘋」(iPhone) 就比「非死不可」(Facebook) 高段多多。我到今天都不用 Facebook﹐與其中文譯名無關﹐覺得我幹嘛要和張三﹐李四﹐王二麻子有「信」關係﹖
我認為有史以來翻譯得最好的名字是「可口可樂」(Coca Cola)﹐據稱這名字是蔣彝教授翻譯的﹐獎金 350 英磅。「可口可樂」傳入中國時原來的翻譯是「蝌蚪啃蠟」。翻譯者可能投胎後變成信懷南﹐才會把 Oldsmobile 翻譯成「屙屎摸屁眼」。唉﹐還是忍不住洩漏了天機﹐大「廝」風範 GWTW 矣﹗
懷南補記﹕
有一位有識之士的朋友告訴我﹐把 Madison 翻譯成「陌地生」的是周策縱教授。周教授往生多年﹐無從考據。周教授是研究五四運動的權威﹐我到陌地生時﹐周先生已經是威州大學的教授﹐陌地生出自他的巧譯很有可能。
那位有識之士告訴我把 Lafayette 翻譯成「落飛葉」他是第一人。在此之前﹐有次我寫了一篇讀者投書寄到世界日報的論壇﹐根據習慣﹐最後要署投書者居住的城市。我一時心血來潮﹐把 Lafayette 翻譯成「老佛爺」。編輯可能認為投書者不夠莊重﹐把「老佛爺」換成其他的翻譯(編輯大概不知道 Lafayette 有「落飛葉」如此高段的翻譯)。我後來才知道﹐早年法國 Lafayette 百貨公司打進中國市場用的名稱就是「老佛爺」。最近看報「老佛爺」重回上海﹐掌門人把 Lafayette 翻譯成「老佛爺」的時候﹐根本不知道有人已經將其巧譯為「落飛葉」或「老佛爺」了。英雄所見略同﹐有點得意。
In case 有人想問 GWTW 是啥﹖ GWTW﹐ Gone With The Wind 也。國人將其翻譯成「飄」﹐算是巧譯。比「隨風而去」如何﹖翻譯電影名是個大學問﹐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談這個話題﹐上網應該找得到。
柏楊把 SIR 翻譯成「叟」﹐李敖﹐林語堂﹐和其他名家不知有沒有什麼巧譯。信文讀友中有識之士甚多﹐來伊媒兒開我茅塞﹐感謝。
懷南補補記 (11/08/2013)﹕
收到幾封對巧譯的回應﹐都是老油雞(老友記)寄到不同的信箱﹐Here you have it.
小弟高中時見到位大哥說自己留美時在普度(大學),我還以為他讀佛學,後來才知道自己遜。大約同時期看過本破落戶的春天,本以為是類似半下流社會的小說,形容小市民在夾縫中奮鬥求生存,看了書才知道破落戶指的是猶他州的Provo市。1970年代的猶他大概是個鳥不生蛋的地方,但破落戶這翻譯比陌地生更具有那個時代留學生落葉不能歸根的自嘲心態。
Jay:
大學城除 「陌地生」﹐「不可來」﹐「落飛葉」外﹐又多了一個「破落戶」﹐不知還有什麼其他的﹖我們那代留學生﹐文藝氣質比現代豐衣足食的留學生要敏感些。文窮而後工。信然。
懷南敬覆 11/8/2013
重讀巧譯一文,忽想起老牌化妝品,Revelon & Maxfactor
兩個的中譯都很傳神,不知台灣是否也是如此譯。
Maxfactor 是蜜絲佛陀,不知何故,總讓我聯想到佛跳牆,秀色可餐乎?
Revelon的是露華濃,音意都顧到。李白賦詩時,所料不及吧。
還有是KLIM 奶粉,這據說是荷蘭產品,銷到美國,把 milk 倒過來成為它的品牌,也很絕
KLIM 奶粉﹐台灣翻譯為克寧奶粉﹐我輩之人很多都喝過的。以 MILK 反過來為奶粉名。甚絕。 懷南敬覆 11/8/2013
說到譯名,最近 Nobel Prize 文學獎得主 Alice Munro, 一位仁兄有此評論:
"Munro 臺灣譯孟若, 大陸譯門羅.我認為應譯門若。 門羅習慣用於以前Monroe 美國總統的譯名。孟 Meng 不是Mun 門。George
George:
Monroe 如果是女性就變成了夢露。這是中文翻譯巧妙的地方。懷南敬覆 11/8/2013
南加州有兩個城市:
ROSEMEAD: 柔似蜜. 翻的滿傳神的.
WESTMINSTER: 西敏市. 半字譯半音譯.新聞雜誌很喜歡這種翻譯方式.好像有點牽強. Andrew
Andrew:
其實不然﹐Starbucks 剛出來﹐還沒去台灣開店﹐在我寫的管理文章時就面臨是翻譯成「星巴克」還是用「斯巴克」的選擇。最後我採用「星巴克」。Starbucks 到了台灣﹐中文譯名用的是「星巴克」。我絕不敢說是受我影響﹐但命名者和我英雄所見略同的可能性是有的。 懷南敬覆 11/8/2013
Dear Mr. Xin:
Here are two translations that I like:
(Palace of) Fontainebleau - 楓丹白露
Morgan Hill - 莫干山
HC
Dear HC:
把 HILL 翻譯成丘或崗似乎比翻譯成山好。崗或丘有 HILL 的味道。懷南敬覆 11/8/2013
老大好﹕
您早﹐XXB﹕
Dear Mr. Xin:
Dear Mr. X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