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拉斯加回舊金山的途中﹐我把妳的輪椅推到12 樓的甲板上去曬太陽。妳一向愛好﹐前幾年還要染頭髮。後來我跟妳說﹕頭髮染不好﹐變成黃黃的﹐還不如讓它全白還好看些。於是半年前你妳停止染髮﹐站在妳背後在妳幾乎全白的頭髮縫隙間﹐我可以看到妳肉紅色的頭皮。我把輪椅停在一個太陽直曬不到的地方﹐「長風幾萬里﹐積雪浮雲端」﹐我們誰也沒出聲。我想問妳在想什麼﹖話到嘴邊又停住了。船上風大﹐妳沒戴助聽器。我不願在公眾場所大聲說話。妳告訴我妳昨晚做的夢﹐這麼多年了﹐妳仍然常夢到那一個人。懷君屬秋夜﹐散步詠涼天。妳也有妳的寂寞。
這次陪妳坐船去阿拉斯加是非常意外的事。就好像1988年我陪妳去南非旅遊同屬意外一樣。那年夏天﹐我結束了第一次回台工作前﹐揹著小背包去環島旅行。有天晚上在花蓮的旅館中接到妳的電話﹐說已經交了錢﹐要我陪妳去南非。妳那年75 歲﹐算是旅行團的最資深的團員﹐每個人都喜歡妳﹐把妳當自己的母親或祖母。我們一起觀光﹐看秀﹐賭錢。我頂著寒風坐在吉普車上在星光下找獅子受了涼。在回台灣的飛機上﹐妳還給我找來一碗「泡麵」吃。旅行團的其他團員看到這個「以大事小」的鏡頭﹐覺得很有意思﹐對妳的老當益壯更是佩服的不得了。那是我一生中「正式」和妳同行的第三次。
在那次南非同行前﹐我曾經開車把妳從新澤西州載回威斯康辛。1977 年我去美國東部會妳﹐打算帶著妳從東岸慢慢開車﹐一路玩回「陌地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那次妳完全沒用玩興﹐一心想早到「陌地生」然後回台灣。我當時有些失望﹐覺得妳我難得同行﹐為什麼不能好好玩玩﹖結果除了順路帶妳去賓州威廉斯堡看了一眼台灣少棒揚威異域的球場外﹐快馬加鞭﹐披星戴月﹐兩天就趕回了「陌地生」。一路上妳大部份的時間都很安靜地躺在車子後座睡覺。我到今天都不知道那時妳為什麼要急著趕回台灣。是想家﹖也許。那年妳64 歲﹐我37 歲。妳37歲的時候第一次帶著我與妳同行﹐我64 歲的時候﹐帶著妳最後一次遠行。「馬因識路真疲路﹐蟬到吞聲尚有聲」。人生行旅本來就是一個圓圈﹐不是嗎﹖
1950年﹐妳帶著我們姐弟四人隱姓埋名住在成都。有天﹐朋友從重慶寄來一張剪報說父親在海南島飛台灣途中﹐飛機墜海。妳看了這張簡報後半信半疑﹐到成都城隍廟找一位有名的拆字先生算命。妳問拆字先生有關父親的生死和是否能夠出門﹖妳捻了一個卍字﹐拆字先生說﹕出門四方都可行。並且說父親仍然健在﹐算他的命到70 歲﹐妳的到90 就不算了。這故事妳也許曾經告訴過我﹐這次在阿拉斯加回程的海上﹐一個風和日麗的六月天﹐我們再談到這件事。最後妳帶著我們四個小孩翻秦嶺﹐渡黃河﹐隴海東去﹐粵漢南來﹐過香港﹐到台灣。妳的一生和我的一生因為這次第一次同行而整個改變。
妳12 就被許配給我父親﹐16 歲才和他見第一次面﹐幾經波折﹐26 歲結婚。從此大江南北﹐歷經抗戰﹐內戰﹐遷台。宦場起伏﹐彼此相依為命直到1986 年我父親去世為止。這18 年來妳走遍全世界﹐除了南非之行外我並沒有和妳同行。回想起來也很無奈﹕有錢的時候沒時間﹐有時間的時候沒錢。 我們這一代﹐絕大多數的人都選擇做「孝 子」 -- 所謂孝順子女。 三年前我和我兒子開車橫跨美國﹐他是乎並不心甘情願。其實我是幫了他一個大忙。有天我走不動的時候﹐他會感謝我曾經留給他永恆的記憶而不是不可彌補的遺憾。坐「愛之船」是妳生平宿願﹐十年前我就應該陪你坐的。但十年前我在忙什麼呢﹖不管在忙什麼﹐回頭看都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也絕不是不能耽擱十天的事。經驗是頭髮掉光後手上拿著的免費梳子。該同行就今天同行。十年後也許太晚了。
懷南補記﹕ 將來回頭來看﹐這應該屬於我少數用Heart 來寫的文章之一。我常說我的文章有三類﹕I wrote with my head, I wrote with my heart, and I wrote with my soul. 有一天等我比較閒的時候﹐我按這三類選出我的「最愛」和大家印證一下也很好玩。
細心的讀者會發現這篇《同行》在報上登出來的時候﹐「妳一向愛『好』」被編輯小姐改成了「妳一向愛『美』」。一字之差﹐意境和感受相當不同。有讀者提到對一個90 多歲的老太太﹐這個「美」字用得有點怪﹐就容我在這裡小「提」大做地說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