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收不到的支票

2007年10 月21《坐看雲起時》專欄﹐10 月23 日上網

        我考慮了很久不知道該不該講這個故事。講出來可能又把一些人的舊傷口打開。不講﹐故事背後那個重要信息又不能傳遞出去。天下所有的家庭悲劇﹐由外人來談都容易流於八卦。《坐看雲起時》不是談論八卦的專欄。

        三年前﹐我收到一封署名 S 的電郵﹐經過幾次電郵往返來後﹐從 S 語氣的自怨自艾﹐和文字間的苦澀味﹐讓我想起一個人。於是我去信問他﹕「你是不是那個我曾經在中文學校打過網球的人﹖」。他回信說﹕「我是」。但他只知道我是信懷南﹐不知道我究竟是誰。

        和 S 打網球的時候﹐他事業還在高峰。核桃溪城裡一些高級辦公樓都是他開發的。後來我離開美國一陣子﹐我女兒進中文學校由我太太送。S 的第二個小孩﹐和我們家一樣﹐年齡和老大差一大截。S 的夫人是博士﹐和我太太在中文學校彼此認識。我回到美國後﹐聽朋友說 S 牽涉到一件離奇的多角關係。開槍傷人被判了刑。事業破產﹐太太帶著小孩搬去了南加州。

        兒子進了大學﹐有天帶了幾位他校園團契的朋友回家玩。其中有個性格開朗﹐網球打得挺棒的女孩﹐我們聊天的時候知道她曾經住在鄰城﹐並且也上過中文學校。於是我問她﹕「你爸爸叫什麼名字﹖他如果打網球的話﹐我很可能認得」。她說﹕「我爸爸叫 XX」。我面不改色回答道﹕「我認得妳爸爸」。我當然沒問她爸爸現在在哪裡﹖出獄了嗎﹖我只是覺得這女孩很了不起﹐經過這樣大的家庭變故﹐仍然能進史丹福。後來我提醒我兒子要特別對她好一點。我兒子沒問為什麼﹖我相信他對這女孩的背景也知道一點。

        S 寫信給信懷南的時候﹐已經從監牢裡出來﹐結了婚。太太是大陸人。他在一個公家機關上班﹐大材小用的牢騷我聽得出來。我去信說我們每個人或大或小都會犯錯誤﹐鼓勵他重新來起往前看。2005 年3 月我兒子結婚﹐S 的女兒從洛杉磯北上來參加婚禮。事後我告訴了S 這個消息﹐S 說他並不知道這件事﹐顯然女兒沒去看他。

        我馬上就很後悔自己多話﹐但也不知道該怎麼安慰他。倒是他後來告訴我他打電話去洛杉磯問他的前妻女兒來舊金山參加誰的婚禮。這時﹐我想他應該知道我究竟是誰了。

        2005 年的秋天﹐我開始了 FNDR 基金會專案的認捐活動。11月﹐S 來信認捐了 100 塊錢。在認捐人的名單中﹐不是每個人都把錢寄來。對這些人﹐我的原則是既不去信催討﹐也不把他們除名。我的想法是﹕我的「燈」永遠是點著的﹐你什麼時候想起願意回來﹐我一樣歡迎。如果你決定不履行你的承諾﹐我相信一定有你的理由。從那次之後﹐我再也沒有收到 S 的信或支票。

        前幾天我無意中聽到 S 已經去世的消息。我沒問是什麼時候去世的﹐但首先想到的是不知道他們父女間在 S 去世前是否已經和解 (reconcile)。有次和朋友聊天﹐談到如果我們今天發現只有一年能活﹐什麼是我們最想做的事﹖朋友說﹕「與人和解﹐更愛該愛的人﹐將很多東西給人」。這三件事中﹐我認為與人和解最難。為什麼﹖因為面對舊傷口和原諒別人都需要很大的勇氣。我年齡越大﹐越相信每件悲劇的背後﹐都有別人不一定會了解的隱情。如果重新來過﹐悲劇也許能夠避免﹐但怎麼能重新來過呢﹖俯仰流年﹐浮生若夢。我們一生的恩怨情仇﹐如能能在活著的時候和解最好﹐晚了﹐恐怕就來不及了。 S 的認捐﹐用的是 M&M 的化名。 我不在乎永遠收不到 S 的那張支票﹐只希望不管 M&M 代表的涵義是什麼﹐能安撫他的靈魂。

懷南補記﹕我和 S 並沒有私交﹐但共同的朋友很多﹐在朋友的口中﹐S 是個頗有才氣﹐自視甚高的人。「保釣運動」時﹐他在 Berkeley 也算是員大將。發生在他身上的悲劇﹐在外人的眼裡﹐只能用「很難理解」四個字來形容。現在時過境遷﹐當事人死的死﹐沒死的有他(她)們的新人生旅程。我講這故事﹐就到此為止。

        這篇文章寫好後﹐在寄到世界周刊前﹐我把原稿寄給了曾經捐過錢﹐或答應過捐錢給 FNDR 基金會的朋友們。一方面表示我對他們除了「另眼看待」外﹐無以為報。但主要的原因﹐是我希望他們能夠了解﹐對大部份的人來說﹐捐錢多少總是種犧牲。但比起 S 來﹐我們是多麼幸運。至少﹐我們都還能「保持呼吸」﹐都還有捐錢為善的機會。不是嗎﹖

        這篇文章的故事﹐有個也許是 happy ending 的結局﹕前幾天我兒子和媳婦來我們家吃飯。我知道去年 12 月 S 的女兒在洛杉磯結婚﹐我兒子在國外。我媳婦和 S 的女兒也是同學﹐她去參加婚禮﹐並擔任婚禮上的司琴。我問我媳婦新娘的爸爸有出席嗎﹖我媳婦說﹕「有」。我沒繼續問。我寧願相信 他們父女在 S 過世前已經 reconcile。至少女兒出嫁﹐是他 "give away". 這也間接證明 S 是今年才過世的。

       Oh ﹐by the way﹐ 在我知道的夫妻婚變中﹐子女都是向母親一邊倒。公平嗎﹖難說。但 That's the way it is. What can I tell you? Kid.


       還有兩件也順便在這裡宣佈一下﹕

       第一件事是前幾天我「陌地生」老朋友的夫人來電話﹐她代人出面邀我明年二月過舊曆年前後去 Cincinnati, Ohio 演講。上次是她老公出馬﹐結果去了一趟 Columbus (好像是十月或十一月﹐並不太冷)。這次換成老婆出馬﹐同樣是不能拒絕。Man! 「人間二月天」﹐離開加州往 Ohio 跑。掌門人連寒帶作戰的重裝備都沒有﹐誰敢說掌門人不念舊情﹖

       如果閣下正好住在 Cincinnati 附近﹐屆時有空來出席的話(詳情等我搞清楚後再報告﹐反正現在離二月還早哩)。務請過來打個招呼﹐我好謝你一聲。


       第二件事是我的書現在雖然不是洛陽紙貴﹐但有錢也不一定買得到。能收集全一套(九本)﹐幾乎不可能。Here is the deal: 我願意簽名蓋章送四所大學的中文圖書館各一套(九本)。這四所大學是﹕

  1.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Los Angeles, (UCLA)
  2.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Madison
  3. Stanford University
  4. Harvard University

       這四所大學分屬信掌門﹐信夫人﹐信二世﹐信丫頭的母校。唯一的條件是他們來聯絡我﹐而不是我去聯絡他們。閣下如果和這四所大學的中文圖書館負責人認識。不妨通風報訊一下﹐也算建了一功。我可不是自我膨漲認為自己的書有什麼了不起。嗨﹗至少是物以稀為貴嘛﹐何況天上掉下來的禮物﹐連運費我都自己出。如果這四所大學沒人要﹐將來我把書義賣﹐錢捐給 FNDR Foundation 也是 一樣的。

       《色﹐戒》我看了。 My comment? No Comment! 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