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的答案是什麼﹖

2008年3 月30 日《坐看雲起時》專欄﹐4 月1 日上網

        思必策(Eliot Spitzer) 是最近辭職下臺的前紐約州州長。他辭職的原因是身體裡的賀爾蒙發起功來後﹐思必「策」變成了思必「色」。其實 zer 的發音比較接近「色」而非「策」﹐不過不是每個人的翻譯都走信(此信非彼性)門風格。

        思兄(非師兄)出身名門﹐又是哈佛畢業生。曾經做過州檢察長﹐鐵腕辦案﹐號稱酷吏。這次越州召妓﹐犯了國法﹐算是陰溝裡翻船。在美國嫖妓﹐除了在內達華州外﹐都是犯法的。尤其是從新澤西州出差到華盛頓 DC 服務﹐罪加一等。同樣「思必色」在北歐一些國家﹐賣方不犯法﹐買方犯法。在台灣只要先把對方名字問清楚再辦事﹐警察查房﹐名字對得上﹐大名就不會上英雄榜。讀者中有好「思必色」者﹐沒想到看掌門人文章還有這些好處吧﹖

        思必策的那篇辭職宣言﹐乖乖隆地冬﹐可說是擲地有聲﹐簡直有資格當做引咎辭職者的萬用標準版本。今後任何政客﹐不管被人逮到的小辮子是什麼﹐都可以一字不改照用。這不知道和思兄哈佛人出身﹐出口成章(非髒)是否有關﹖

        說到哈佛人﹐最近似乎是流年不利﹐多事之秋。在報上看到有個叫張啟典的僑務委員﹐號稱也是哈佛人(我看是假的)﹐此兄突然冒出頭來說馬英九的太太周美青女士 30 年前在哈佛燕京圖書館偷報紙﹐並且說在警察局看過周女士的悔過書。唉﹐蠢蛋真是不分藍綠﹐照片上的張先生﹐滿頭白髮﹐人到了這把年齡﹐大江入海﹐應當趨於平靜﹐幹嘛和後生小子莊國榮一樣斯文掃地﹐犯得著嗎﹖就算周美青 30 年前偷過報紙。So what? 和馬英九選總統有啥相關﹖做人厚道點對自己有什麼害處﹖如果我是周美青﹐告老張「鐵」告到底﹐目的是殺雞儆猴﹐台灣亂爆料的人太多了。

        我一直很欣賞周美青﹐除了覺得她鞠躬必 90 度不知是什麼絕招外﹐老公做官不改其志﹐每天搭大眾運輸工具上班。自信滿滿﹐從不把我是某人的老婆掛在嘴邊。嫁馬隨馬﹐現在還要受一些無知小民舉牌「偷報的來了」的羞辱。如果我有女兒 (嗯﹐我是有女兒的)﹐我一定表態反對她嫁政治人物。男人出毛病﹐尤其是鬧緋聞出了紕漏﹐站在丈夫旁邊面對媒體的﹐全是政治人物的老婆﹐你看過其他行業的老婆站出來過嗎﹖為什麼政治人物的老婆要如此犧牲打﹖有人說是為了小孩﹐不願小孩覺得母親在父親有難時不夠意思。我不是女人﹐也沒有這種經驗﹐因此﹐我對這種「婦道」非常好奇但沒有答案。

        有人說信懷南《坐看雲起時》刊頭那張相片是苦瓜臉﹐但比起思必策宣讀辭職聲明時身旁思太太的表情﹐掌門人的苦瓜臉算什麼﹗我多年來一直有一個疑問﹕如果我是女人﹐如果我明明知道我老公會在外面搞七捻八﹐控制不住賀爾蒙發功﹐那我該怎麼辦﹖我比較能原諒先生在外面沾花惹草﹐逢場作戲﹖還是寧願他真的付出感情去和別的女人談戀愛比較有面子﹖同樣的問題去問天下的男人﹐我想答案一定是一面倒。我不相信天下有任何男人能原諒自己老婆在外「召妓」。說到男女平等﹐在這件事上絕對是不平等的。

        讓我不解的是為什麼老美政治人物的老婆﹐對老公鬧的緋聞特別容忍。從柯林頓耶魯出身的老婆﹐到思必策哈佛出身的老婆﹐他們本身不靠老公絕對餓不死﹐但為什麼在老公面臨事業危機時﹐至少在表面上會站出來相挺﹖為情﹖為義﹖ 為利﹖為權謀﹖究竟是為什麼﹖同樣的情況發生在老中的家庭﹐咱們女同胞的想法和處理方式又如何﹖

懷南補記﹕我其實在這篇文章中問了一個非常殘酷的問題。這個問題有的女同胞可能認為問得無聊﹐因為對他們來說是irrelevant 的議題。有的雖然明知相關﹐但選擇不願面對。

       我也有可能重新打開一些舊傷口﹐和在新傷口上灑鹽。但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並沒有想這麼多﹐是收到讀者來信時才警覺到的。因此﹐如果我這篇文章碰到妳的痛處﹐我並非有意﹐請妳原諒。但我寫這個專欄﹐也不能天天罵政客和全寫些嘻嘻哈哈娛人娛己的東西。這﹐想來你(妳)們是應該知道的。

        我的問題是﹕如果妳必須要二選一﹐妳寧願妳老公在外花天酒地﹐逢場作戲呢﹖還是真正愛上另外一個女人。前者只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事情可能一下就過去了。後者則可能沒有迴旋的空間﹐因為選擇權往往不在做太太的手裡。對女人來說﹐如果兩者都是羞辱 (humiliating)﹐都是被擊敗 (defeat)﹐ 那妳選擇走哪條路﹐為什麼﹖是我非常好奇的問題。

       Trigger 我寫這篇文章的近因當然是受思必策事件的影響。新聞說思太太本來還要他老公不用辭職。如果新聞屬實的話﹐我覺得這也提供了咱們女同胞另類的思維﹕妳想思太太如此力挺﹐思先生以後在思太太面前能不軟一截嗎﹖柯林頓又何嘗不是如此﹖這是為什麼我會提到「權謀」這個可能性的原因。我拋出的這個議題非常複雜﹐絕非三言兩語就說得清的。同時﹐我也要指出就像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寧娜》的開場白說的﹕「幸福的婚姻﹐理由都是一樣。不幸福的婚姻﹐各有不幸福的理由」。我在婚姻問題的看法上﹐絕非一面倒向女性。我只是認為我們的女同胞﹐尤其是不住在美國的比較吃虧。美國的離婚法﹐基本上是保護女性的。最情何以堪的是那些經濟不能獨立的老中太太﹐先生又不是什麼有頭有臉的人物。在外亂搞﹐做太太的只好委曲求全﹐任人宰割。這是非常悽慘而不公平的事。

        鐵嘴信夜觀天象﹐在此大膽發功預言﹕如果希拉莉做不成總統(看來是做不成了)﹐她遲早會和 Bill 說拜拜。信﹖不信﹖由你﹗


懷南補補記(4/2/08)﹕文章上網後﹐陸續收到不少讀者來信﹐英文寫的比較多﹐都很精彩。下面兩封是中文寫的。一莊一諧﹐一正一「邪」﹐堪稱代表作。特此公佈﹐並致謝意。
懷南兄:

        讀了您三月三十日的專欄「妳的答案是什麼」,身為女人的我不禁會心而笑。 您問﹕

        【如果妳必須要二選一﹐妳寧願妳老公在外花天酒地﹐逢場作戲呢﹖還是真正愛上另外一個女人。前者只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事情可能一下就過去了。後者則可能沒有迴旋的空間﹐因為選擇權往往不在做太太的手裡。對女人來說﹐如果兩者都是羞辱 (humiliating)﹐都是被擊敗 (defeat)﹐ 那妳選擇走哪條路﹐為什麼﹖是我非常好奇的問題。 】

        我卻要問為什麼老公在外花天酒地,逢場作戲,作為妻子的就必須感覺被羞辱、被擊敗呢?這種老公不是羞辱了、擊敗了他自己嗎?

        至於老公真正愛上另外一個女人,我認為作為妻子的也不必覺得被羞辱。人生其實很長,每一個人都以不同的速度在尋求自己的成長;曾經相愛卻在蹉砣歲月中漸行漸遠有這麼難理解嗎?更何況外遇老公常常是「真正」愛上一個比原配年輕,比原配美貌的女人。這種追求長生不老的老公不也還是羞辱了他自己?

        不過我也理解您說的【情何以堪的是那些經濟不能獨立的老中太太﹐先生又不是什麼有頭有臉的人物。在外亂搞﹐做太太的只好委曲求全﹐任人宰割。這是非常悽慘而不公平的事。 】對陷入這種處境的太太們,誰被羞辱了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建設自己,如何尋求經濟獨立!

       在專欄中您提到另外一個您不解的問題: 【為什麼老美政治人物的老婆﹐對老公鬧的緋聞特別容忍。從柯林頓耶魯出身的老婆﹐到思必策哈佛出身的老婆﹐他們本身不靠老公絕對餓不死﹐但為什麼在老公面臨事業危機時﹐至少在表面上會站出來相挺﹖為情﹖為義﹖ 為利﹖為權謀﹖究竟是為什麼﹖】

        這其實牽涉到一個基 本的問題 — 什麼是一個美滿的婚姻?

        許多年前我與一票高中同學有緣開了一部車由紐約到蒙特婁探望同學,一路上討論的題目之一就是美滿的婚姻。當時百家爭鳴,得到共識的不外是 —— 夫妻要能夠彼此激勵共同成長、夫妻要能夠學習溝通學習妥協、夫妻要能夠培養共同的興趣、等等•••

        車過佛蒙州的鬱鬱青山時我突發奇想:其實哪有這麼複雜,美滿的婚姻不就是兩相情願,各取所需嗎?有人愛照顧人,有人愛被照顧;有人愛美,有人愛看美人;有人愛拼州長大位,有人愛被尊稱州長夫人;更有人毫無性趣,卻有伴能犧牲自我,往外尋求性福,而成就了一個美滿的婚姻•••

        您說這多元的大千世界是不是挺可愛的?

        陌生人

Dear 陌生人:

       別來無恙﹐非常高興又一次收到妳的回應。我認為妳的看法﹐對一些身(深)受婚變之痛的女同胞﹐有鼓勵的作用。

       如果我是女人﹐如果我要回答我問的那個有關二者擇一的問題﹐那我寧願我老公去正式談戀愛。要栽就栽在正規軍手裡﹐豈能栽在雜牌軍及游擊隊手裡﹖    懷南敬覆


大毛兄,

        看你的大作,真是好處無窮,我是笑到不行,憂鬱症也被預防了。

        說真的,還是第一次聽到 "在台灣只要先把對方名字問清楚再辦事﹐警察查房﹐ 名字對得上﹐大名就不會上英雄榜"。真是活到老學到老,下次回台灣,可要去親自一試,順便把從李大導那兒學來的"色戒"新招,練習一番。

        你老兄不會"王二麻子,坑人" 吧?到時如果不管用,回來拆你的招牌。     小毛

小毛兄﹕

       托阿扁之福﹐掌門人最近招牌硬來兮。不怕來拆。李大導高難度那部份出了毛病﹐則與掌門人無關﹐吾兄老當益壯﹐以身試(李大導之)法﹐精神可佩。   懷南敗矣並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