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不借馬

2005年4 月17日《坐看雲起時》專欄﹐4 月19 日上網

      特莉。夏沃 (Terri Schiavo) 「正式」走了。一場有高潮但沒劇情﹐夠滑稽但不好笑的死亡鬧劇﹐終於謝幕。

      15 年前﹐特莉在佛羅里達州的家中跌倒﹐心臟暫時停止跳動﹐導致腦部缺氧而變成要靠餵食管維「生」的植物人。這些年來﹐特莉的餵食管時拔時插﹐變成了特莉的丈夫和特莉的父母﹐各級法院﹐彿州州長﹐參眾兩院﹐宗教領袖爭吵不休﹐輿論趁機炒作的鬧劇。最後連美國總統也穿著睡衣上陣﹐客串演出。

      我說特莉事件是齣鬧劇不是沒有原因的。當我們為特莉的餵食管該拔還是該插鬧的沸沸揚揚的時候﹐世界上每天平均會死掉大約60 萬人。如果我們純粹從客觀的數字上去看﹐今天多死一個人或少死一個人﹐實在算不上什麼大不了的事。這話也許對死者的親人有欠厚道﹐但如果您用客觀的態度去想想﹐我的話是沒錯的。

      最令我反感的是那些和特莉無關的「閑雜人等」來「湊熱鬧」。我想問主張為特莉插管的人﹐如果事情臨到您自己或親人頭上﹐你們願意像特莉這樣拖15 年嗎﹖如果您說不願意﹐那為什麼要假設特莉願意呢﹖

      特莉犯的最大錯誤﹐不是15 年前在家裡跌了那一跤﹐是15 年前沒有立下「生前遺屬」( Living Will )。由於科學愈來愈進步﹐要保持一個毫無生活品質( quality of life) 的植物人繼續「保持呼吸」愈來愈容易。但這樣做的目的在哪裡﹖插管的費用如要她特莉的父母自己付﹐我懷疑他們所持的態度會一樣。這又是一國不能否認的冷酷事實。

      我說這件事是齣鬧劇還有一個原因。特莉的父母和「湊熱鬧」的人的觀點﹐顯然受基督教義派的強烈影響。科學﹐法律﹐宗教﹐它們原先的立意都是為了幫助我們改善生活的品質。但這些好東西也往往被人操作和利用。三者中宗教最容易被根據個人的詮釋而操縱。特莉的父母為什麼堅持要為特莉插管﹖是基於對子女的大愛﹖是基於對神蹟的信心﹖是基於對生命的主宰權在上帝的順服﹖無論是基於什麼理由﹐我沒權說他們愚蠢﹐也不能說他們做法不對。但我能說﹕如果我是特莉的父親﹐我不會做同樣的事。

      特莉事件讓我想起最近得奧斯卡最佳影片「登峰造擊」的故事。是電影中的教練對那個情同父女的徒弟﹐寧願她死來解除痛苦愛得較深呢﹖還是特莉的父母寧願女兒不生也不願她死愛得更多些﹖您自己去下結論。

      聖經《希伯來書》11章一開頭就對信心下了一個非常好的定義﹕Faith is the assurance of things hoped for, the conviction of things not seen. 因此﹐沒人能輕視特莉父母冀望神蹟的信心﹖但基督徒得勝的生活是順從神的旨意而非一昧依靠神蹟。尋求並順從「神的旨意」是基督徒靈命成長中最困難的一門功課。很多所謂的基督徒根本不懂得其中的奧秘。

      我們對死亡的恐懼是由於對死亡的無知。其實死亡的結局並沒什麼可怕﹐可怕的是死亡的過程我們不能掌控。想起一個叫《死在撤馬爾甘》的寓言﹕國王的愛將向國王借快馬﹐因為他在路上無意中遇到死神﹐於是想借匹跑得最快的馬躲到最遠的撤馬爾甘城去。國王怪死神嚇他的愛將﹐死神說﹕「我不知道他害怕什麼﹖我們本來就是要在撤馬爾甘城會面啊﹗」

      我希望我的謝幕方式不是特莉式的鬧劇。我希望臨到我踢水桶的時候「安樂死」已經合法。我不是一個特別勇敢的人﹐不敢說當我有一天在路上和死神不期而遇的時候我會全無恐懼。但我知道我絕不會借馬逃難。為什麼﹖因為我不知道「撤馬爾甘」在哪﹖何況﹐命中註定的事﹐要逃也逃不脫的。


懷南補記﹕這篇文章中我用了「一昧」這個字。上報的時候被改成「一味」。其實「一昧」和「一味」都是「一直」的意思。一昧用來表示負面的「一直」﹐一味通常用在比較正面的地方﹐大家也比較多用「一味」少用「一昧」。從這件小事﹐可以看出世界周刊的編輯倒是看文章看得很仔細。

     坦白說﹐我一生遇到的編輯不少﹐世周的編輯水準算是最高。好幾次替我改了一個字或刪掉一句﹐影響滿大的。我有一位朋友曾經告訴我一個笑話﹕他在台灣發表的文章中用了「敦倫」兩個字﹐打字小姐自作聰明﹐將其改為「倫敦」﹐幸好編輯看到﹐又改回「敦倫」。打字小姐問「敦倫」是啥玩意﹖編輯說﹕我等兒告訴你。我在台灣的商業州刊寫專欄的時候﹐編輯是個小姑娘﹐後來熟了﹐她告訴我﹐她每次有疑問的時候﹐先查字典。一般說來﹐我的文章用「白」字的機會應該會比用錯字的機會為多。我用成語或典故﹐還算小心﹐但有時也難免鬧笑話。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錯用「駕返瑤池」﹐後來有讀者告訴我﹕「駕返瑤池」只能在女人過世的情況下用﹐男人去世﹐不能用「駕返瑤池」。至於我文章中常出現白字﹐是因為我中文打字﹐挑錯同音字是常見之事。到目前為止﹐我被改的最多的是用「每況愈下」時被改為「每下愈況」。其實﹐這兩句成語是通用的。有次我用愛「好」來形容一個90多歲的老太太。被編輯改為愛「美」。對一個90 多歲的人﹐是「愛好」比較恰當﹐或是一定要用「愛美」﹐則是見仁見智的選擇。有次我用 COO (Chief Operation Officer), 被改成CEO。因為大多數的人只知道 CEO 而 不 知道還有 COO﹐CIO﹐ CFO﹐CTO﹐CP(購物)O﹐ CL(學習)O 等等。

     因此﹐我越來越發現要做一個好編輯比做一個好作家要難。好的作家只有某一方面的知識和某一種style。編輯則不然﹐需要具有多方面的 talent 和 skill。大多數的讀者認為編輯的功能是把關(發表的文章不要有悖公司/政府政策和立場)和改改錯字。其實不然﹐好編輯的功能是讓一篇好文章在不失原味外﹐有所改進。改太多﹐變成重寫。編輯的責任不是重寫。好的編輯往往只有像我們這種所謂的「作家」才懂得欣賞和感激。 這是閒話﹐突然想到﹐囉囉唆唆扯一大堆。


     在所有的社會議題中﹐我對安樂死的看法最強烈。我的基本觀點是﹕我們每個人來到這個世界﹐都是哭哭啼啼﹐血淋淋的﹐實在沒什麼尊嚴可言。既然是哭哭啼啼而來而非嘻嘻哈哈而來﹐則不能排除你我投生屬於「人民自願軍」那種「強迫中獎」的可能性。人心不甘情不願地生下來﹐會老﹐會生病。則是買一送二的 package deal。要老和要病是我們能選擇的。遇到要死的最後這關﹐到目前為止﹐也沒什麼可以選擇的。其實對當事人和整個世界而言﹐吊住那口氣和斷掉那口氣﹐哪有什麼區別﹖因此﹐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人沒有選擇有尊嚴的說再見的權利﹖歌德筆下的浮士德﹐寧願用靈魂來換青春。我倒是覺得﹐如果可能的話﹐我倒是願意和死神打個交道﹕用3 到5 年的生命換一個乾淨利落﹐沒什麼痛苦的「善終」。這讓我想起一個電影﹕ Meet Joe Black.﹐是講和死神打交道的故事。最後死神 (Brad Pitt 飾) 把那個有性格的老人(Anthony Hopkins) 帶走的時候﹐老人問﹕「我該害怕嗎﹖」死神回答說﹕"No, not people like you." 不幸的是你我完蛋的時候﹐想瀟灑都瀟灑不起來。一想到這裡就覺得很窩囊。從一生下來就不停地受人和命運擺佈﹐連說「不玩了﹐ I quit 」的權利都要被剝奪。實在沒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