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思(myth) 者﹐似真似假﹐人云亦云﹐一分神話﹐兩分假設﹐三分夢想﹐十分荒唐之謬思也﹗掌門人想花幾個星期來談一些你我最容易碰到的迷思。但在談之前﹐容我先打個招呼。
我談迷思﹐難免又要觸到一些人的神經。信二世不只一次批評過我﹕「你老是把一些議題簡概化 (generalized) 」。但他馬上接一句﹕「這也是你的專欄受歡迎的原因」。信二世之言點出了寫專欄特性﹕專欄和論文不同﹐不可能老是用「註」(footnote) 來防衛自己 ﹐發表看法也並非為了要說服別人。這是為什麼我一開始就用「信不信」(xinbuxin) 為「商標」的原因。當我寫《中國加油》的時候﹐我沒義務解釋不是《中共加油》。同樣的道理﹐當我說﹕「女士不會平行後退泊車的時候」﹐我是在「賭」閣下看得懂信文風格是喜歡開 tongue-in-cheek 的玩笑。如果你認為我小看了車開得好的女人﹐問我究竟開不開車﹖那就算我「賭」輸了吧。
現在言歸正傳。近來流行的迷思之一是「北京奧運是華人之光」。沒錯﹐如果這次中國人和中國政府有能力把天下第一大「拜拜」辦得風風光光﹐不出大紕漏﹐這當然是很了不起的事。我豈有希望北京奧運以丟人現眼收場的道理﹖但要靠勞民傷財的大「拜拜」來光榮華人﹐那絕對是迷思。
北韓那個需要換理髮師的「親愛領袖」﹐開起運動會﹐表演起萬人操來﹐也很唬人。但北韓之光是老百姓下鍋的米光。從前東德在奧運會上得的金牌比西德多很多﹐結果窮親戚要靠有錢的親戚收留。希臘﹐西班呀﹐連「鼻屎小國」芬蘭都主辦過奧運會﹐也沒見芬佬從此在國際間變成「大咖」﹖倒是加拿大的 蒙特婁 (Montreal) ﹐在1976 年辦完奧運後﹐市府財政「光」了好一陣﹐窮到要當褲子。
由此可見﹐現代奧運會基本上已經變成商業行為。PRC 若藉大「拜拜」的機會﹐大興土木﹐把北京基本建設徹底翻修﹐當然是好事。但曲終人散後﹐文明美德﹐回歸於零﹐硬體建設變成蚊子館﹐在財務上赤字山積﹐那辦不如不辦。奇怪的是居然不同的城市﹐四年一換﹐輪流搶做「X 人之光」的傻客 (sucker)。懷南服啦﹗
奧運會裡的一些項目根本沒必要。凡是你一拳我一腳的比賽都是成人在打架﹐野蠻嘛。競走﹖扭著腰﹐翹著屁股﹐蘭花指朝天﹐比誰偷跑不被逮到﹐這又是什麼怪招﹖舉重選手體型全有問題﹐比什麼﹖比賽誰「使出吃奶的勁」表情最逼真。至於賽跑﹐游泳﹐老大比老二快十分之一秒﹐Big Deal﹖金牌拿得多和一個國家的全民健康有什麼直接關係﹖藍球﹐老黃灌不過老黑﹔游泳﹐老黑游不過老白﹔乒乓老白打不過老黃﹐這都是「上帝自有安排」的結果﹐還比啥﹖
現在我再問兩個問題﹐閣下要從實招來﹕其一﹐如果在沒有四川地震和沒有北京奧運兩者之間只能選一的話﹐你選那一項﹖其二﹐如果要你用辦奧運會的錢來重建四川的災區﹐或用來拉近中國鄉村和城市間貧富的差距﹐你願意嗎﹖當然你可以學政治人物打太極拳說﹕假設性的問題恕不回答。但我的重點是﹕比起天下很多其他的事﹐開奧運會實在不重要。認為中國能把奧運會辦好就是華人之光﹐那太高估了奧運﹐太低估了華人啦﹗
如果有一天﹐中國的汽車像「豐田」一樣全世界跑。如果有一天﹐老中自己研發出來的產品﹐首賣日能像蘋果的 i-Phone 那樣顧客排長龍排到幾條街外。如果20 年內﹐奧運在中國另外一個城市舉行﹐我認為那才真算是「華人之光」。
懷南補記﹕掌門人夜觀天象﹐得出以下結論。信口鐵斷﹐信不信由你。「異議份子」﹐不妨放馬過來﹐以紅酒一瓶(價錢只要不是個位數的都行) 任擇一條與 IM (鐵嘴) 信賭個運氣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