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ay﹐各位同學﹐上次小考的卷子改好了﹐考得最好的是一個叫信不信的同學﹐我們現在把考題的答案拿出來分析一下﹕
第一道題是﹕「林書豪和火箭隊簽約﹐誰是最大的贏家﹖為什麼﹖」
你們當中絕大多數的人的答案都說是林書豪﹐也有答火箭隊是最大贏家的。答林書豪是贏家不能算錯﹐但他不是最大的贏家。最大的贏家應該是林書豪的那兩個仲介人(agent) -- 生意談成﹐鈔票落袋﹐林小弟今後三年在球場上是死是活﹐與其無關。至於林書豪本人﹐去火箭遠比留在尼克要好﹐別的不說﹐美國有六個州不繳個人收入稅﹐火箭所在地的德州是其中之一。林小弟三年的薪水穩拿﹐三年後是否還是一條好漢﹐到時再說吧。
林寧為雞口﹐不為牛後是上策。紐約尼克隊最擅長的是「黑洞」打法。黑洞者﹐Carmelo Anthony 也。此人練過《笑傲江湖》星宿派的吸星(球)大法﹕球到他手上就不見了。林小弟遇到「黑洞」打法的教練和隊友﹐武功再高也會化為烏有。尼克隊裡對林書豪心懷嫉妒者大有人在﹐如果教練不力挺控球後衛﹐林書豪不能主導進攻﹐贏球功不歸林﹐輸球則成為十指所指﹐那還有啥戲唱﹖你們當中﹐有人回答說林書豪的父母和上帝也算是大贏家﹐該生頗有見地﹐信老師會多給幾分以示鼓勵。
我們的第二個問題是問﹕「在整個交易中﹐誰是最大的輸家﹖為什麼﹖」
同學中幾乎所有的答案都說尼克隊的老闆是最大的輸家﹐也有少數人說火箭隊才是最大的輸家。說尼克隊是輸家的人﹐他們認定該隊沒有林書豪﹐在球場內和球場外的收入都會爆跌。沒錯﹐林書豪尼克隊的 17 號球衣大賣﹐但所有有關籃球商品的盈餘﹐各隊平均分配﹐尼克隊 17 號球衣賣的再多﹐尼克隊入賬的比例還是和其他隊一樣。至於說尼克隊的母公司股票會因林的琵琶別抱而下跌﹐那是過份高估了林書豪。林書豪的價值直接受他在球場上的表現影響。尼克隊是因主將受傷﹐林書豪小兵立大功。主將復出後﹐林的表現平平。尼克隊不願意冒沒把握的險﹐賭實際上的成本節省 (cost saving) 會大過機會成本 (opportunity cost) 的損失。作法保守﹐不一定是失策﹐不能算是輸家。
當然﹐如果「林來瘋」在休斯頓捲土重來﹐戰績變成火箭昇天﹐尼克墜地﹐那紐約當會是輸家。如果林小弟上場不久又受傷﹐那火箭就是輸家。這些未定之天的事﹐目前沒人看得準﹐一般說起來﹐整個交易中沒有輸家。
考卷最後一題是由你們自由發揮﹐沒有什麼正確或不正確的答案。我問﹕「從一個華人的角度去看林書豪傳奇﹐你最大的感想是什麼﹖」在你們的回答中﹐極大部份對林書豪表示五體投地的欽佩﹐並且用了些不倫不類的封號。我對這些答案一律扣分﹐簡直是浪費感情和精力。只有信不信同學的感想抓到要點﹐他的回答是﹕
「在談林書豪離開紐約去休斯頓的文章中﹐ESPN.COM 有一篇共分六章的長文叫《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 -- Jeremy Lin》值得一看。站在一個華人的角度去看這整個事件﹐我發現一個人要從偏見和先入為主的思想中解放出來不容易。我對很多在部落格留話﹐和媒體上發表文章的人﹐包括那個叫 Stephen Smith 的電視體育台記者﹐覺得他們有種族歧視的毛病。他們評論林書豪﹐完全從單方面﹐以「球技」為標準來批評。當然﹐林書豪 NBA 生涯最後的成績單是靠他在球場上的表現為主。但林書豪背後的故事﹐對社會﹐尤其是對美國和其他國家對運動有興趣的年輕人﹐其影響力極大。這些人對黑面漢子球員拿多少錢從來不批評﹐為什麼對林書豪拿多少錢有這麼多意見﹖他們評論的水準和境界都很差。但值得高興的是至少有五位名人堂的一流籃球名將﹐包括 Magic Johnson, Charles Barkley, Bob Cousy, Willis Reed, Walt Frazier 都對林書豪稱讚有加。尤其是最後的那兩位﹐是 1970 年NBA 冠軍隊尼克的主將。那年尼克隊在第七場決賽中擊敗同時擁有歷史上最偉大的三名球員(Jerry West, Elgin Baylor, Wilt Chamberlain)的湖人隊。那年湖人隊裡還有 Pat Riley, Keith Erickson, Gail Goodrich﹐ 論實力﹐遠在尼克隊之上。可見要贏重要的球賽﹐光靠球技是不夠的。你還必須要有一顆火熱的心和冷靜的頭腦﹐這是林書豪的強項。但先行者 (pioneers) 的定義是背上中箭的人(典故出自早年美國拓荒時期﹐印第安人策馬在後追殺白人﹐很多白人拓荒者背後中箭而亡也。懷南註 8/8/12)﹐林書豪當不例外。」
好了﹐下課鈴響了。
懷南補記﹕收到兩封多年讀友來信。附錄如下﹕
Mr. Xin:
您把MBA的把戲拿出來小的是有看沒有懂被唬的一愣愣的差點兒以為您是輔仁(唬人)大學的高才生.
我的一些不寶貴意見:
1. 目前火箭的陣容還不夠齊全堅強.需要時間把團隊從新建立起來.這恐怕要至少一到兩年的功夫.
對林書豪來說如果球打不出名堂兩年至少也已經一千万進帳.被炒魷魚的話以他哈佛的背景轉行另開市場不會是問題.如果可以打到第三年那是景(sic)上添花.
2. 休斯頓的華人(東方人)也很多. 林書豪繼續姚明的票房. 火箭門票和相關產品銷路不會差到那去至少銀子上不會有什麼損失. 以上面的兩點從鈔票來說已立於不敗之地.
3. 如果"很不幸的"這位能力還沒有被証明的新秀真的打出個名堂來那結果更會是不可想像的好. 火箭和林書豪是雙贏.
4. 如果林書豪留在尼克, 林書豪還是贏家.可是對尼克比較不利.就算林書豪打得好.其他問題也多多: 尼克的大咖太多要聽誰的?薪水上限也是個麻煩.万一林書豪經不起考驗那這幾千万的合約要怎麼去擺平? 尼克至少三年動未條和 NBA 冠軍暫時說 Bye.那可如何是好?
不管林書豪在紐約或是休斯頓.他的前(錢)途是漲停版.
Cheers
Andrew W
Dear Andrew:
你對林書豪的未來看法相當樂觀。他的合約是三年﹐第三年的薪水增加不少﹐需要表現的壓力也相對變大。林個人的統計數字再好﹐球隊不贏球也是沒用。照目前火箭隊的實力看﹐三年內要由黑翻紅不容易。總的來說﹐林去火箭比留在尼克要好﹐只要火箭隊能打進季後賽第一輪林就是大贏家。謝謝來信。
懷南敬覆 8/7/2012
老大好,
看到老大這個禮拜談論遊戲理論在林小弟合約談判的應用,兩個剛好都是我極有興趣的題目,有點手癢,在老大面前再獻個寶。
報紙和網上討論尼克、火箭和林小弟三方較勁,結果雖然不太出人意外,但是大家討論的重點好像都採體育記者觀點:林小弟是不是值這份身價或者自毀清譽(愛神甚過愛錢),火箭是不是當了傻客,尼克是不是不夠意思或捨不得付豪華稅或為了顧隊友奇摩子(日語 Kimochi)忍痛割愛。但小弟平常熟讀WSJ的Deals和Business Insider,知道一點生意上的內幕,所以有點不同的看法。
火箭的老闆Alexander雖然是律師出身,但一天律師也沒幹過,靠著債券和選擇權交易發小財後成立私人投資公司發大財,1993年才涉足職業籃球,是個算盤打得比誰都精的生意人。以我看火箭隊出這價碼是Alexander經過精確計算之後的結果,火箭隊算準了尼克絕對不敢跟牌,而且就算林書豪受傷或三年內打不出身價,他也不至有太大的損失。
當初Alexander以天價簽下姚明,而姚大個兒沒有一年完整的打完整個球季,卻完全不妨Alexander靠火箭隊賺得滿坑滿谷,一般人以為火箭隊賺錢是NBA唯一拿到中國廠商並且是唯一中央電台體育節目現場直播的球隊,但是這兩者雖是事實,但中國廠商的贊助金額僅占火箭隊全部贊助商的百分之五,而NBA在中國的權利金由30個NBA球隊平分,火箭隊只能拿是 1/30。
火箭的主要財源不像大部份NBA球隊那麼單純只有簡單的廠商背書廣告和門票季票轉播。Alexander Group其實是個控股公司,名下有一個私募基金Rocket Capital,專門投資以中國為主的新興市場,在大陸房地產和各種市場可以看到火箭隊的身影,Alexander近年對大陸更不斷加碼投資,所以姚明退役不但對Alexander來說是一大損失,對於總經理和火箭教練去年底看走眼放走林小弟更是痛心疾首,這次Alexander不計一切代價搶林小弟除了球隊票房更要確定他近十年的中國投資持續開花結果。
火箭隊反正正處於重新打造階段,從教練到主將沒有一個不是新人,未來幾年在強敵如林的西區打進季後賽將難如登天,既然沒有辦法晉級,西區第九名和西區第十五沒有分別,但若有林小弟支持票房拉抬點聲勢免得太難看將是一個高招。而且新團隊將以林小弟和土耳其新秀中鋒Asik為主,兩人都雖不便宜,但也不頂貴,薪資空間很大。最後林的合約雖是back-loaded 的天價但僅三年,如林小弟真的打一陣子才受傷,Alexander承擔的風險和打擊絕不如外界想像的大。
所以小弟認為在這整件事情其實是個資訊不對稱的遊戲理論,火箭隊的戰績甚至林小弟能否打除完三年合約對於Alexander 是次要考量,但尼克隊和林小弟團隊不可能有這考量,手上幾乎沒有牌能打,只能被動出牌。就來看表面三者各取所需,但所以純生意眼光說則這一切都在 Alexander 這個老狐狸的計算中,該算大贏家。
只不過 Linsanity 以灰姑娘姿態在紐約傳奇發跡,最後牽涉金錢、放話、背後小動作、和拖到最後一分鐘才見光死這種不太漂亮的方式道別,想看勵志故事式結尾的觀眾當然會產生失落感。但這個故事是美國資本主義的標準作業程序,說明了再純真再美麗的事物都免不了最終會轉換成一個價碼。我估計不用幾個月這個案例就會被哈佛商學院當Case Study 了。
Cheers,
Jay
PS If I stole your thunder, sorry.
Dear Jay:
林小弟在華航免費頭等艙除了睡大覺外﹐還在用冰袋護膝﹐讓人有一點擔心。
林小弟的加值﹐和其在球場上的表現成正比﹐如果他下季上場不久就掛病號﹐場外的價值當會銳減。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本的生意沒人幹。此乃商人本色。有些球員天生就是容易受傷﹐咱們的校友 Bill Walton 是典型例子﹐這是 Walton 在 NBA 球場上不能登峰造極的主因。姚明﹐劉翔屬此類運動員﹐林小弟是否屬於此類﹐let's hope not。Jason Kidd 的金玉良言 -- 不能只有一種拼命三郎式打法﹐是經驗之談。林小弟不能和 Jason Kidd 作隊友是一遺憾﹐就像姚明沒 Jason Kidd 那樣的控球後衛一樣﹐也是遺憾的事。林小弟和 Jason Kidd 有一點很類似﹐外線投籃有待加強﹐但 Kidd 搶籃板球和防守比林小弟強﹐因為 Kidd 的體型比林壯。
以林小弟目前的球技﹐在控衛中並非一流﹐不過他進步的可能性很大﹐外務太多有礙他的專心打球﹐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老中的特長是人來瘋﹐現在把林小弟搞成了像明星一樣來捧﹐我對 Jeremy 的興趣﹐絕非僅基於他的球技﹐我很有興趣觀察他暴得大名後的行為和反應。因此﹐我對其在球場上表現的期望可能比別人低些。
Regardless, it is quite a story to follow. You're welcome to steal my thunders anytime.
懷南敬覆 8/7/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