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南前記﹕「信懷南刷子店」(不是帽子店)已於 2009 年5 月1日在此網站開張。對信懷南的產品包括信懷南的書﹐演講-DVD﹐廣播評論-CD﹐電視訪問-DVD﹐崑南論劍/DVD﹐懷南精選之一/CD 等有興趣的朋友們﹐這是唯一的窗口。請點《信懷南的那兩把刷子》
收入的一部份將直接存入群德基金會。
「管理三刷子」的書已經收到了﹐可開始來信訂購了。向我買價錢比較貴﹐為什麼﹖我也不想解釋﹐但至少我很坦白事先告訴了你。但我可以吹一個牛﹕你這一生﹐很難看到過比信懷南的管理書籍內容更好﹐內容更豐富的中文管理書籍。信不信由你。購書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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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雖然不斷在進步﹐但社會上男女不平等的現象仍然普遍存在。過去不平等的主要原因是經濟不平等﹐而經濟不平等主要來自教育不平等。今天在中國大陸和台灣﹐大學裡女生的人數已經比男生多。在美國進醫學院的男女生比率﹐也至少是一半一半。因此﹐我們可以假定﹐我這篇文章裡談到的問題﹐對年輕的一輩來說﹐問題相對小些。如果用比較精確一點的標題﹐這篇文章應該說是寫給中年老中女人看的。
我曾經說過﹐男人一生三個最重要的決定是娶什麼樣的女人為妻﹐靠什麼樣的行業為生﹐和在那裡定居。對女人來說﹐由於家庭的主要收入來自丈夫的工作﹐先生逐水草而居﹐太太跟著先生走﹐在那裡定居幾乎是身不由己。剩下來唯一可以操之於我的就是嫁什麼樣的丈夫。
我們這生中面臨一些重要的選擇時﹐像買房子﹐買汽車﹐東西不但可以比較﹐甚至可以試用。資訊是透明的﹐必要時﹐還可以請專家來鑒定。就算購買後後悔﹐也不必綁在一起一輩子。但我們的婚姻能採取同樣的模式嗎﹖在某種程度上﹐我認為婚姻和教養小孩一樣﹕小孩長大是否成器和結婚後是否美滿﹐有很大一部份要靠運氣。
丈夫有婚外情是中年女人心中最大的陰影﹐由於生理結構的不同﹐年齡對女人遠比對男人要殘酷。錢鍾書好像說過﹕「上帝給男人最好的禮物是讓他中年喪妻」﹐這當然是玩笑話。但有人認為結婚時妻子的年齡應該是丈夫年齡的一半加7 。這話鐵是站在男人立場說的。我們看過 82 歲的男人娶28 歲的少艾﹐28 歲的男人娶 82 歲的老嫗我沒見過。這是為什麼很多「人到中年」的女人﹐當丈夫有外遇的時候﹐最後採取忍辱負重來委曲求全。說得好聽是基於家庭的緣故給先生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但講白了我認為是怕寂寞和沒有經濟獨立的安全感﹐同時也怕被貼上「失敗者」(loser) 的標籤。這讓我想起剛來美國時看過的一幅香煙廣告。一男一女都是「熊貓眼」﹐廣告大標題是﹕「打也不換」(Rather Fight Than Switch)。老中的婚姻很多都是如此。也許妳會問﹕那怎麼辦呢﹖
我問妳﹕如果妳先生有外遇﹐那妳寧願他是逢場作戲﹐還是真的愛上別的女人。也許有人認為我問這個問題很無聊﹐有點像要人在被吊死還是被槍斃二者選一。也許有人會說﹕我先生很老實﹐對我忠心耿耿﹐這種事不會發生在我們家。坦白說﹐不出問題的男人很多是沒有出毛病的條件﹐沒有出毛病的膽子﹐和沒有出毛病的機會。這種信心其實是一種假象﹐會咬人的狗往往是不叫的。
我問這個問題的原因是想強調男人會有「婚外」﹐但不一定會因為「情」。因此﹐他們事後要求迷途知返的可能性相當高。這是第三者難免的悲哀﹐因為她們往往是贏了戰役(battle)﹐輸了戰爭(war)。做太太的﹐就算贏了戰爭﹐但傷痕纍纍的戰後餘生也不好過。如果是妳﹐妳寧願敗在「正規軍」之手﹖還是寧願敗在「游擊隊」之手﹖
但不管敗在什麼人之手﹐妳會不會重投釋放回來﹐或逃回來的「俘虜」懷抱﹖這才是我寫這篇文章給女人看的主要目的﹕女人紅杏出牆後希望鳳還巢﹐男人會原諒嗎﹖如果不會﹐那女人為什麼要原諒男人﹖除非女人有獨立生活的能力和意願﹐女人永遠會在婚外情中扮演受害者的角色。
以吳育昇為例﹐別看老吳現在一副霉相﹐但很多男人心底裡還蠻羨慕他呢。只要穩住選票﹐很快又是一條好漢。倒霉的還是那兩個女人。
懷南補記﹕連續兩篇《寫給男人看的》和《寫給女人看的》﹐收到的來信和迴響﹐已分別回覆。這是你我間私人的溝通﹐除非有很大的原因﹐我是不會公佈的。
同時﹐我這樣做也是在開始考慮退場的背影問題了。《多情應笑我》算是所謂的 Long Good-Bye 的正式開始。接下來的是慢慢沖淡信懷南這些年來給人是個「公眾人物」的印象。以後我會越來越重視一對一的關係﹐我的網站和 e-mail 是我和您之間溝通唯一的平臺。這種伊媒兒的溝通方式﹐是我感到最自在的方式﹐也是唯一可以做到彼此之間﹐既不會太近 (too close to comfort )﹐也不會覺得距離太遠 (太遠就停止溝通)。怎麼把握這種不踩紅線的分寸﹐是門大學問。這十幾年來寫過信給我的人﹐現在剩下來的不到百分之十﹐這不到百分之十的現在都變成了神交已久的朋友。他們最懂得我的「紅線」在那裡﹐也通過掌門人立下的法則﹕時間是考驗感情深淺的唯一標準。我深信﹐十年之後﹐他們仍然是我的朋友﹐奇怪(其實也不能說奇怪)的是他們幾乎都是群德基金會的支持者。我也希望十年後有後來者說﹕哇﹗掌門人﹐一晃距離我寫第一封 e-mail 給你已經十年了。 That would be nice.
有三件事﹐還蠻重要的 (對我而言)﹐想你們知道﹕
第一﹐關於我的那件官司﹐目前已經打完了。我寫了一篇《爭的是什麼理》會在下星期登出。算是對《爭的是個理》的回應 (follow up)。如果你還沒來信「押」掌門人是輸是贏﹐或你對這場官司的結果真的很好奇的話﹐我建議(讓我再說一次﹐我建議)你來 e-mail 猜結果。我決定在我下星期的專欄上不宣佈結果﹐理由我會在《爭的是什麼理》裡解釋。但我會把結果用 e-mail 的方式﹐個別向來信關切此案的朋友報告(包括猜我贏的和猜我輸的)。你還有一個星期可以告訴我認為我應該贏或輸。以及我會贏或輸。「應該」是一回事﹐「會」是一件事。有話就說。「從實招來」。
第二﹐最近有位讀者來信打聽一位失散了 49 年的朋友(以為我認識)。這件事 triggers 我一個念頭﹕人到了我們這個年紀﹐也許覺得有必要要把一些沒有畫完的那個「圓」(緣)畫完。這就是我常說的 enclosure。 我的念頭是﹕我可以在我網站的「e-mail 聯絡」欄專設一個「尋人啟事」。台灣很小﹐我們這代人很容易套上關係。這些人在美國的上我網站的不少﹐就算自己不上﹐認識他們的人會上。因此這個「尋人啟事」也許還會發生一點作用。當然﹐如果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處世原則看﹐我不必沒事找事幹。何況往事如煙和往事並不如煙﹐在拿捏上要有所分寸。
我有把握把這件事做得很得體。After all﹐ 我不會把 A 和 C 自動連上。 我這個 B 會扮演好 go between 的角色。我現在問你﹕你(妳)認為我該做這件事嗎﹖有價值做嗎﹖
第三﹕偶爾有好心的讀者會送他們自己寫的﹐也有花錢買書送我。信懷南的人生行旅﹐已經到了不想再「留」東西的階段了﹐你送的書﹐我會看(除非看不懂)﹐但很快就會送人。通常是送給我上面提到的朋友。寶劍送壯士﹐紅粉贈佳人﹐並非信懷南不識抬舉﹐實在是我知道他們會欣賞這些書多些。
補記夠長了﹐並且和主題無關。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