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與顧問

四評富士康事件之三

2010年6月27 星島日報《信懷南專欄》﹐6月30 日上網

懷南預告﹕掌門人7月下山雲遊﹐出門不帶電腦﹐星期天星島日報的《信懷南專欄》提早交稿﹐照登。7/11﹐7/18 專欄上網要延後到7 月底。星期天掏銀子買份星島日報先睹為快的機會來了。避免各位又猜掌門人再遭毒手﹐特此儘早預告﹐以免擔心。七月中旬網上雖沒有新文章可看﹐但溫故而知新不行嗎﹖


        自從我在星島日報上談郭台銘和富士康後﹐「谷歌」上有關信懷南的「帖子」突然增加了很多。如果你認為我該對此感到非常得意的話﹐那「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我這一生﹐曾經立過兩個「大志」﹐那都是大學畢業﹐不知天高地厚時立的。第一個大志是「做一番敢放膽去做的事業﹐和娶一個只會向丈夫撒嬌的妻子」﹐第二個大志是「此生若不能人使文章成名﹐那就文章使人成名」。回想起來﹐What a bummer﹗What a stupid 大志﹗郭台銘十幾年前替我下的評語是﹕「信老師立功年齡已過﹐立德年齡未到」(郭總﹐現在立德的年齡算是到了啦﹗) 今天要不是沾了郭台銘三個字的光﹐信老師在網上看起來立了點言的機會都沒有﹐你說我非常得意個什麼勁﹖不過網上引述我說郭老闆像法家工於心計的帖子奇多﹐言下之意﹐我在貶郭而非褒郭。其次﹐也老提到我的職務是顧問﹐似乎對顧問的銜頭又有褒大過貶的味道。其實在我心目中﹐「法家」沒什麼不好﹐「顧問」則沒什麼好。這話怎麼講﹖一部 24 史﹐讓我從頭講起﹕

        老祖宗以儒家思想掛帥﹐其他百家﹐包括法家在內都靠邊站﹐這筆賬﹐要算在漢武帝和董仲舒的頭上。搞到今天如果你把「像法家」的標籤貼在別人身上﹐他不告你「抹黑」也有頭腦不清 (unclear on concept) 的人出來﹐在網上發表「不寶貴」的意見﹐說我說郭老闆像法家工於心計並不公平。法家講「法」﹐儒家講「禮」﹐這種爭論屬於人民內部矛盾﹐是看法不同而已﹐不是什麼階級敵我矛盾﹐也非路線正確與否之爭。在我看起來﹐法儒沒有孰憂孰劣﹐誰對誰錯的問題。

        法家理論最有名的一個例子﹐翻譯成白話是說﹕「一個兔子在跑﹐一百個人去追。市場上那麼多兔子﹐大家卻看都不看。這不是人不想要兔子﹐是人知道什麼叫所有權」。法家強調法治觀念有什麼不好﹖其他的法家理論還包括「興功懼暴」和「好利惡害」。用現代管理的術語來講﹐就是激勵 (motivation) 和提供實質上的好處 (tangible benefits) 。鴻海年終尾牙抽大獎﹐不到者重抽﹐難道不是這樣嗎﹖這種法家手段有什麼不對﹖

        法家「大咖」管仲指出商人日夜兼程到千里外做生意也不覺得辛苦﹐因為有錢可賺。漁夫逆水而上﹐不怕危險﹐還不是想多打些魚。這和郭台銘的經營方式和競爭策略不謀而合。工於心計者善謀﹐說郭台銘像法家絕對是在捧他而非貶他﹐別冤枉好人。

        法家的爭議交待過去了﹐現在來談「顧問」的問題。作家和顧問是世界上最容易得到的兩個頭銜﹐因為可以自己黃袍加身。掌門人不才﹐和這兩個頭銜成為生命共同體久矣﹐真是要命。一般來說﹐律師﹐醫師﹐教師﹐會計師﹐甚至是美容師﹐理髮師﹐凡是有個「師」的銜頭﹐需要執照﹐不能自封。比起「師」字級﹐「家」字輩的要求沒那麼嚴格﹐但也不能太超過。譬如說一個瘦骨嶙峋的人總不能對外自稱是運動家吧﹖會唱卡拉 OK 的﹐好意思自封為歌唱家嗎﹖但有個例外﹕任何人只要手裡有隻筆能白紙黑字留點痕跡﹐就可以自稱是作家。同樣的道理﹐待職之士﹐新炒魷魚﹐馬克吐溫所謂最容易成功的人(一無所知但信心滿滿者)都可以搖身一變成為顧問。這讓我想起一個笑話﹕

        一個身穿 Armani 西裝﹐腳登 Gucci 皮鞋﹐手提的是 LV 公事包﹐打的是 Salvedore Ferragamo 領帶的年輕人﹐把他的 BMW 停在山坡上對一個牧羊人說﹕「如果我能告訴你你有多少隻羊﹐你可願意給我一隻羊作為報酬﹖」牧羊人說﹕「好呀﹗」於是這個年輕人從公事包中掏出一些最新的電子玩意﹐一陣折騰後﹐年輕人說﹕「你一共有123 隻羊」。牧羊人說﹕「了不起﹐完全正確﹐你現在就挑一條羊吧」。於是年輕人把一條羊放在他敞篷車的後座準備離去。牧羊人對年輕人說﹕「你一定是管理顧問」。年輕人大奇問﹕「你怎麼知道﹖」牧羊人說﹕「第一﹐你不請自來﹐第二﹐你告訴我的我早已經知道。第三﹐你對我們這行一無所知﹐你現在把我的牧羊犬還給我吧﹗」掌門人開天下作家和顧問玩笑﹐自己罰站 5 分鐘﹐現在開始。

懷南補記﹕有人在網上認為我說郭台銘像法家不對﹐他應該像陰陽家。 OK﹐who cares? 你說像陰陽家就像陰陽家吧。

        這些年來﹐有人寄有關郭台銘的新聞給我﹐朋友聊天﹐也有人為我離開鴻海惋惜﹐尤其是年終尾牙摸大獎的時候。我一直覺得很奇怪﹐為什麼那麼多人對鴻海那麼有興趣﹖我在星島專訪中有一段話記者沒寫﹕我說﹕

        從一開始﹐我就知道我在鴻海不會很長。我如果要在鴻海謀發展﹐有三個 C 對郭台銘很重要。

        第一個 C 是Commitment 。我說不會回台灣﹐只做顧問不做鴻海的 staff﹐這擺明了不夠忠貞。

        第二個 C 是 Communication。 我和郭台銘屬於兩個完全不同的人。在溝通上﹐我如果不能變得比較「本土」﹐不能 adopt 台灣的老闆叫跳就問跳多高的公司文化。我在郭的眼中﹐就像他批評(或捧)張忠謀的﹕屬於貴族。我和他之間﹐不可能打成一片的。

        第三個 C 是 能力 (Competency)。我那點能力﹐但能不能使得上勁﹐要看把我放在那裡用。

        這樣一分析﹐我離開鴻海絕對是正確的。因誤解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如此而已。沒有不歡而散﹐是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