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南前記﹕「信懷南刷子店」(不是帽子店)已於 2009 年5 月1日在此網站開張。對信懷南的產品包括信懷南的書﹐演講-DVD﹐廣播評論-CD﹐電視訪問-DVD﹐崑南論劍/DVD﹐懷南精選之一/CD 等有興趣的朋友們﹐這是唯一的窗口。請點《信懷南的那兩把刷子》
收入的一部份將直接存入群德基金會。
「管理三刷子」一下子就賣光了。我現在在想辦法看是不是可以再收集一些。有任何消息﹐將在此隨時向各位報告。我已經向台北訂了一批書﹐大概要 2009 年 10 月前後才收得到。這些年來﹐他們從沒和我算過稿費﹐現在我買自己的書還得自己出錢﹐想起來有些灰心。你如果想我替你留一套﹐請寄封電郵 (xinbuxin@aol.com.com) 給我﹐不必寄錢來。書到了後我再通知你。向我買價錢比較貴﹐為什麼﹖我也不想解釋﹐但至少我很坦白事先告訴了你。購書的細節﹐請點《信懷南的那兩把刷子》
老中「閉門家中坐﹐禍從天上來」其實是比喻式的說法 (figuratively speaking) 。實際上除了飛機倒栽蔥﹐隕石天外來﹐砲彈誤擊民房﹐大樹被風吹倒壓垮屋頂外﹐我想不出還有什麼禍能從天上來。但現代人閉門家中坐﹐禍從「網」上來卻很有可能。不相信的話﹐掌門人再舉霉事一樁為例﹐目的是希望大家從這件事中學到一點「入境問俗」(When in Roma。 Do as the Romans do) 的美國遊戲規則。講到這裡﹐容我插播一段地方新聞﹕
最近一位大陸來史丹福的訪問學者﹐夫妻倆在外州公路旁停車「修理」自家的小孩﹐路人看到後報警﹐結果惹出麻煩一大堆。這對夫妻的朋友紛紛發表支持他們的言論﹐說他們不會虐待自己的小孩﹐當然又祭出外州有種族歧視的大帽子。OK﹐ 老美不懂得咱們「棒子下出孝子」的家教方式﹐但在美國﹐你敢動手﹐有人就敢報警。在美國就得服從美國的遊戲規則。插播完畢﹐回頭談我禍從網上來的強迫中獎記。 掌門人喜歡新東西﹐在市場學上有個比較好聽的名稱叫 early adopter。Early adopter 翻譯成「先行者」太超過﹐我看「傻客」(sucker) 倒比較合適些。這是為什麼我家裡現在還有蘋果的 Apple-C 電腦﹐SONY 的 Batamax 諸寶貝「供」在那裡。前陣子受東部某忠實讀友的「不良影響」﹐開始在 電子灣(E-Bay) 上標購郵票。
在 電子灣上標購郵票牽涉的決策過程 (decision making process) 遠比上商店買東西要複雜而具有挑戰性。上商店買東西﹐決策受兩個因素影響﹕想不想買和買不買得起。就算可以討價還價﹐但對殺價殺得不夠狠會患得患失。議價模式是從上往下(top-down)﹐交易雙方是一對一的關係 (one-to-one relation)。這種模式不但單調﹐並且會有壓力。這是我不喜歡「瞎拼」的原因。
在電子灣上買郵票是另外一個模式。首先﹐每張郵票的市價有資料可查。競標是從下往上加碼 (bottom-up)﹐考驗自我約束力。決策過程加入一個最高標價 (maximum bidding)的因素。這個「最高標價」的功能是這樣的﹕比如說你出標五元﹐但最高價十元。就算有人出標七元﹐但七元低於你的最高價十元﹐你最後會以七元加上電子灣 訂的增價(increments) 得標(譬如說七塊五毛)。決策過程也由一對一的關係變成一對多數的關係 (one-to-many relation)﹐什麼時候出手也很有學問。遠比一般「瞎拼」刺激。
七月五號星期天﹐我去教堂前上網用五塊五毛六投標一張舊郵票。那天教堂聚會完有聚餐。曾經有個牧師離職前來我家辭行﹐說我每星期去教堂晃來晃去(想來是勉勵而非指責)﹐但一「晃」也就是 30 年了﹐一路行來﹐始終如一﹕排隊吃飯絕不爭先恐後﹐清理善後﹐有我一份﹐否則豈敢寫「吃飯的多﹐做事的少」那樣的評論﹖話別扯遠了。那天回家﹐一看電郵﹐ 有電子灣恭喜信說我標中那張郵票﹐得標價是 三百三十一塊八毛七。Holy Moses﹐怎麼一回事﹖
我上網一查﹐當天下午一點五十八分﹐我上網投標 13 元﹐但最高價願出 1,126 元。因而造成有人趁機抬價﹐將那張舊郵票一路上飆到 300 多元。但仍不敵我那 1,126 元的天價。於是我是贏家﹐要付 331.87 元買那張強迫中獎的舊郵票。
這件事再一次證明美國的遊戲規則是「法」為首﹐「理」次之。「情」沒用。當賣方在唬人(bluff) 的時候﹐E-Bay 的人全是飯桶。只好自己處變不驚﹐莊敬自強。從「法」來講﹐那1,126 元的最高標價是不是我輸入的﹖怎麼證明﹖從「理」來講﹐哪有從 13 元跳到1,126 元的道理﹖何況下午一點五十八的時候我還在教堂倒垃圾呢。但邪門的是怎麼會有人乘機抬價把只值十幾塊錢的東西哄抬到 300 多元﹖其中必有鬼。結論是﹕我不是要大家不上網購物﹐我是要大家加倍小心。
懷南補記﹕這篇文章本來沒有什麼「深意」﹐但奇妙的事發生了﹕在我和那位說我「晃來晃去」的牧師分手二﹐三十年後﹐在文章上報的同一天﹐我們兩個人居然在一個朋友的家裡碰到。牧師想來並不知道我是信懷南﹐或者他不看世界週刊﹐或者他根本把這件事忘了。他沒提這件事﹐我也沒必要提。但事後我想﹕我下筆的時候基於厚道﹐補了一句「想來是勸勉而非指責」的補註。不然見面總會有點尷尬。
如果你認為這件事(文章上報和 幾十年不見的牧師再面對面居然是同一天) 純是巧合﹐那讓我再告訴你一件「巧合」的事。這種「巧合」往往可以提高讀我專欄的興趣﹐但也只有願意上網看「懷南補記」的朋友才有機會看到。這種「巧合」有時也更能代表我文章背後的「深意」。至於「深意」是什麼﹐那就讓各人自己去體會吧。
還記得我那篇「黑羊獎」嗎﹖文章登出來後收到一封信﹐這封信不是直接寫給我的﹐是寫信者拷貝了一份給我。我只把有關我的那段登出來﹐當事人名字全用 XX 代替。發信者本人也是個作家。回信是我寫的。
。。。。與你們餐聚之前,我已陷在激動之中。緣因在 2009年4月26 日的美洲世界日報週刊中,名作家信懷南的專欄《坐看雲起時》的文字,寫的盡是政大國貿系的事,也是我家的事,於是心潮浪湧,不能自已。猶豫者再,激動之下,我發了E˙mail 給作者,主要弄清楚究竟是誰在說我家事。幾個往返,我知道了他是你們第三屆的學長 XXX 。他以為沒見過我,我卻記得他,一副不羈不馴的神態(回信時我沒好意思這樣直說)。他當然眼裡沒我,他比你們早10屆,我那時還是二十幾歲的小媳婦兒(吾姐同事如此形容),第一次來家,我像對XX 一樣端茶敬客,他並未如XX 那樣肅坐稱謝,連瞧都沒瞧我一眼;第二次,出國前到家來辭行,我去開的門,他沒理會,直入客廳,站著說幾句話便走了,自然我也不必再倒茶。當時我很委屈,向令師抱怨,我覺得這個「小子」大概把我當成了「下女」。這些原來都是模模糊糊的輪廓和斑跡,心情逐漸平靜以後慢慢整理出來細節,此刻想到以前,不再有委屈,倒覺挺好玩的。且不管昔年的故事是喜悅、歡樂、滿足還是遺憾,今天都成了該珍藏,值紀念的寶貝。嚴肅地說,當年我所遇到的一些事,正是後來我努力於「找到自己」的動力;遇 X 同學的經驗也是。。。。
XX 師母﹕
非常高興看到您的信和提及近半世紀前的塵封往事。
我常常說人生行旅就像是在劃圈圈﹐很多前半生無意中畫的圈圈﹐要等到後半生來把它們畫完。在英文裡有個字我很喜歡﹐叫 closure。 但不是每個圈圈都有機會畫完﹐這是為什麼我覺得在我們大江入海前還有機會回顧往事﹐作個了結﹐也是個完美的圓(緣)。
我們那個年代的男生﹐對異性都缺乏一種社交上適當的 graciousness 。XX 當年的行為﹐在師母看來是無理(禮)﹐對我來說是失禮﹐其中的區別﹕前者是有意冒犯﹐後者是無意的疏忽。這個解釋聽起來有點像在硬拗﹐但當時我的確不知道魯老師的夫人是誰﹐遇到年輕的女生﹐比較害羞。何況那次登門﹐想來和求情補考有關﹐大難當頭﹐表現太差﹐害得師母耿耿於懷這麼久﹐XX 知過矣。
數年前在台北受邀為「世界經理文摘」主辦的一系列演講會的講員之一。另一位講員是吳思華先生。吳先生當時是政大商學院院長 (聽說現在是校長)﹐ 我沒有自我介紹﹐補考之人與院長平起平坐﹐非常不好意思。不過從另一角度看﹐在管理書籍的著作上﹐我勉強算得上沒替魯老師丟臉。
值此初夏﹐東望致意﹐裁書敘懷。
生
往事如煙﹐往事並不如煙。人生是圓也是緣。也許有一天﹐我會告訴你我和「張老師」的完結篇。記不記得她的後人用律師樓的信紙寄信給世界日報要我道歉。世界日報嚇得半死﹐亂緊張一氣。不然我幹嘛把自己的 e-mail 放上報﹖要發神經的人﹐冤有頭﹐債有主。別找世界日報麻煩。我只是奇怪「正派辦報」的北美華人第一大報﹐難道沒法務顧問﹖懷南補補記。
XX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