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寫了好幾篇批評美國的文章﹐對美國政治制度的效率頗多怨言。我把生活在美國制度下比喻成溫水煮青蛙。把美國的政客比喻為金光(祈福)黨。2011 年 11 月18 ﹐我也寫過一篇《美式選舉的罩門 》。今天我再談美國另一個罩門。在開講之前﹐讓我先講一個在網上流傳甚廣的笑話﹕
美國佬誇耀的說﹕我們上午投票﹐下午就知道誰是總統了 (其實這話是錯的﹐美西時間比美東晚三小時﹐美東投票結束﹐美西還在進行呢)。
中國人淡定說﹕傻不傻啊﹐我們今天投票﹐去年就知道主席是誰了。
朝鮮人藐視美國人和中國人說﹕我們不用投票﹐小時候就知道誰是天下第一名將了。
日本人一臉囧像說﹕我們一直在投票﹐就是不知道誰在當首相。
俄國人淡淡一笑說﹕我們總統當累了當首相﹐首相當累了當總統。
一個古巴人疑惑地看著各位﹐怯怯地問﹕哥﹐領導人還能換啊﹖
伊拉克人大聲回答說﹕能換﹐怎麼不能換﹖自己不換﹐美國人替你換。
這個笑話的背後隱藏著一個信息﹐那就是美國式的民主﹐幾乎變成了獨裁國家人民夢寐以求的理想。我生活在美國夠久了﹐算得上是老美國。對美國式的民主制度雖然並不一定滿意﹐但和其他制度一比﹐仍然是最好的。好的原因是我們每四年都有機會在兩個混蛋中選一個我們自以為比較不混的蛋做總統﹐然後罵他(遲早會有她)四年後再選一個出來繼續罵。這種兩個混蛋中選較好的制度﹐先天上至少有兩個罩門。
第一個罩門是真正值得我們投票選出來領導我們的人通常不會出來競選。於是出來競選和選上的﹐通常都是些會辯論和有錢的傢伙。這些傢伙是否有能力治理國家只有天曉得。這個罩門我以前講過﹐今天暫且不談。要談的是美國制度在政府結構上有另一個罩門﹐那個罩門就是只有執行長 (CEO) 而沒有營運長 (COO)。
美國開國之初﹐諸先賢先聖們做夢也沒有想到政府結構有天會變成目前這麼龐大﹐這麼複雜。美國政府基本上是天下最大的公司﹐這樣大的公司居然執行長手下沒有一個負責做事的二把手。這不是很奇怪嗎﹖
美國的副總統看起來像是第二把手﹐但傳統上副總統是個汽車的備胎﹐唯一的作用是爆胎後能夠換上。有名的例子是 Coolidge 還在做副總統的時候﹐住在華府賓州大道上的 Willard 旅館。有天晚上旅館失火﹐房客都疏散到大廳等消防隊命令回房。Coolidge 等得不耐煩了﹐獨自想上樓回房間﹐消防隊員問他是誰﹖ Coolidge 說﹕「我是 Vice President」。 那個消防隊員正要讓他通過的時候﹐突然心血來潮再問﹕「什麼 Vice President?」 「美國的 Vice President,」 Coolidge 回答說。「等一等」﹐消防隊員說﹕「我還以為你是這個旅館的 Vice President 咧。」這不是笑話﹐是共和黨的大老 Bob Dole 書上記的故事。杜魯門當副總統的時候﹐羅斯福連製造原子彈的「曼哈頓計劃」都不告訴他。近年來的副總統﹐大不了偶爾扮演一下項目經理 (Project Manager) 的角色﹐不能算是管事的第二把手。
相信很多人都聽過以下領袖 (Leader) 和經理 (Manager) 區別的定義﹕領袖做對的事﹐經理把事做對 (A leader is doing the right things, and the manager is doing the things right)。做對的事往往直覺和判斷比經驗重要﹐甘迺迪處理古巴飛彈危機﹐哪有經驗可尋﹖但要把事做對則需要管理上的經驗和能力。 美國政治制度下的總統﹐CEO 兼 COO﹐既要做對的事﹐又要把事做對﹐有那麼容易嗎﹖
我寫這篇文章正在想用什麼例子來支持我的論點時﹐居然天上掉了兩個好例子給我﹕
第一個例子是歐巴馬的健保改革﹐這麼重要的一個傳世之作﹐到起動時居然最關鍵的網站還沒架好﹖在過去的一兩年﹐負責建立網站的人在幹啥﹖這種事發生在一般的公司行號﹐人頭早就落地了。身為美國總統﹐難道還要親自管理這些政策執行上的細節嗎﹖ 歐巴馬在做總統前﹐管理過大機構或有用人的經驗嗎﹖
另一個例子是美國國家安全部竊聽外國領袖﹐包括盟國領導人的電話。現在東窗事發﹐歐巴馬說他不知情。我們也不要太天真﹐相信他的話。說知情比說不知情的後果更慘。但如果美國的政治制度有個二把手﹐很多事總統就不必親上火線。就算必要時要找「替死鬼」也有現成的。美國總統是 CEO 兼 COO 的制度我認為也是她的一個罩門。
懷南補記﹕
有位加拿大的讀友來伊媒兒希望我有機會的話﹐對最近頗出風頭﹐多倫多的市長 Rob Ford 發表點「寶貴意見」。來信者認為這個市長和台灣那個阿扁很像。
老實說﹐我不覺得這位大胖子市長和阿扁有太多的相同點。從體積上看﹐這個福特是阿扁的兩倍有餘。阿扁是總統﹐阿福只不過是區區一市長而已。阿扁全家貪婪濫權﹐禍國殃民﹐阿福吸毒﹐酗酒﹐發飆要修理人 。。。這些屬於個人行為不檢的錯誤﹐大不了沒資格成為道德重振大會的會員罷了﹐有沒有資格做市長﹖誰說了算﹖比起阿扁犯的錯誤簡直是小巫見大巫。何況阿扁到目前還死不認錯﹐這個福特市長不但認錯﹐並且認得很絕。以下就是他的公開道歉的翻譯﹕
「說抱歉和說對不起也只能說那麼多次﹐除此之外還要怎麼樣﹖各位﹐我的確 f---ed up﹐就這麼簡單。 」
f---ed up 中文的「巧譯」還沒想出來﹐因此從略。(有讀友來信建議 f---ed up 的文明翻譯是搞砸了。甚文明﹐甚巧。懷南甚感。)
但這個阿福和那個阿扁有一點倒是很相像﹕他們不辭職﹐別人還真把他們沒辦法。號稱百萬的紅衫軍包圍總統府要阿扁下臺﹐阿扁老神在在﹐大丈夫說不下臺就不下臺。同樣的戲碼在多倫多的市政府上演。多倫多的市府委員以 37 票對5 票(有沒有搞錯﹖City Council 怎麼這麼多委員﹖) 通過請福特走路﹐福特說不走就不走。
這就回到我想講的主題了﹕
民主制度和極權制度究竟那個比較好﹖從效率來說﹐當然是極權制度比較好。這個阿福如果是大陸北京市市長﹐早就被雙規或送秦城監獄吃北京飯店師傅的料理了。阿福賴著不走﹐多倫多市政還能推動嗎﹖這又讓我想起國民黨開大會﹐怎麼王金平還混在那裡湊熱鬧﹖他不是已經被開除了嗎﹖民主制度比極權制度有個最好的好處﹐民主制度是鬧劇﹐極權制度是恐怖片。年紀大了﹐還是看鬧劇較好。
最近在電視上看海峽兩岸共產黨和國民黨開大會。國民黨這邊﹐不知道是那掛人從阿拉伯那邊留學回來﹐學會用丟鞋子來抗議﹐抗議什麼我也懶得去研究。而老共那邊的新聞播報﹐總是千篇一律﹕先是領導魚貫入坐﹐然後一字排開﹐鏡頭一一掃過。我很早就說過﹐如果有一天領導的飛機頭兩鬢風霜了﹐領導的表情不再呆如木雞了﹐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改革開放就大有可為了。
民主和極權的比較﹐我說過比效率﹐極權勝﹐但我也說過﹐我寧願做民主制度下溫水裡的青蛙﹐也不情願在極權的滾水裡一下就掛掉。歐巴馬也知道這點﹐他曾經在演講時說﹕「很多人不喜歡美國﹐但他們有選擇的時候又不願意離開。」
我對國共兩黨召開的橡皮圖章大會﹐在表決的方式上有個發現﹐這個發現充分說明了我雖然對國民黨和共產黨都不滿意﹐但相較之下﹐國民黨還是適合我多些﹕
老共表決通過用舉手﹐老 K 表決通過用鼓掌﹐ 我不鼓掌有人會注意到嗎﹖我不舉手那還有戲唱﹖下次黨代表大會鐵沒有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