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南前記﹕「信懷南刷子店」(不是帽子店)已於 2009 年5 月1日在此網站開張。對信懷南的產品包括信懷南的書﹐演講-DVD﹐廣播評論-CD﹐電視訪問-DVD﹐崑南論劍/DVD﹐懷南精選之一/CD 等有興趣的朋友們﹐這是唯一的窗口。請點《信懷南的那兩把刷子》

       收入的一部份將直接存入群德基金會。

       「管理三刷子」一下子就賣光了。我現在在想辦法看是不是可以再收集一些。有任何消息﹐將在此隨時向各位報告。我已經向台北訂了一批書﹐大概要 2009 年 10 月前後才收得到。這些年來﹐他們從沒和我算過稿費﹐現在我買自己的書還得自己出錢﹐想起來有些灰心。你如果想我替你留一套﹐請寄封電郵 (xinbuxin@aol.com.com) 給我﹐不必寄錢來。書到了後我再通知你。向我買價錢比較貴﹐為什麼﹖我也不想解釋﹐但至少我很坦白事先告訴了你。購書的細節﹐ 請點《信懷南的那兩把刷子》


爭的是個理

2009年10月04 日《坐看雲起時》專欄﹐10月06 日 上網

        剛來美國的時候﹐留學生的老前輩面授機宜曰﹕「開車吃了罰單﹐上法庭法官問你 Guilty or Not Guilty (有罪無罪)的時候﹐你要說 Guilty with Explanation (有罪但要解釋)。遇到好心腸的法官﹐也許會放你一馬」。

        我從沒有使用過這一招﹐此招是否管用﹐也不得而知。我為什麼從沒使用過這一招呢﹖除了一個「懶」字外﹐平心而論﹐每次吃罰單都是因為超速﹐ 超速是自己不對﹐哪有什麼好解釋的。

        一晃 44 年過去了﹐沒想到人生行旅走到「路已近時翻覺遠﹐人因垂老漸知秋」的時候﹐居然要上法庭去為自己最近吃的一張罰單打官司。這場官司的結果是什麼現在還不知道﹐但我一定會把結果在本欄公諸於世。這次我決定要出庭的原因是我覺得我不是在為自己打官司﹐我是在為什麼是對(what is right)﹐和什麼是錯(what is wrong) 據理力爭。我也不覺得這回是我在受美國司法制度的審判﹐我認為這次是美國的司法制度在受審判。官司的判決告訴我們美國究竟是什麼樣的國家﹖公義是不是已經蕩然無存。更重要的是﹕這種事如果能發生在我身上﹐也一定可能發生在你們的身上。這篇文章起碼能讓我們從我的經驗中學到一些教訓﹐以後當你們遇到同樣的事情時知道怎麼處理。

        2009 年 9 月16 日的下午﹐我開著信二世讀大學時買的那部看起來頗為老舊﹐但性能還很好的 1994 Honda Accord EX 在康柯城 (Concord, CA) 街上找路。康柯是舊金山灣區白人人口佔 70.7% 的城市﹐居民中產階級為主﹐比起灣區其他城市的房價﹐康柯算便宜的。我不厭其煩地介紹我開的車子和吃罰單的城市﹐是我會在法庭上把種族歧視和白人警察的恐懼心理(paranoia) 當成議題來打這場官司。

        現在回到「出事」的現場。由於路不熟﹐雙向道中間沒有雙黃線﹐我在一個紅燈前誤將車子靠左停在對方來車的車道上打算左轉。但當我發現橫街是單向道不能左轉時﹐右邊已經有車子和我平行也在等綠燈。一般人遇到這種情況﹐是當綠燈亮時加速超過右邊的車子﹐趕在別人的前面穿過橫街直行。但這時我看到有部警車在我右線三部車子的後面。我怕我的「插隊」會吃罰單﹐於是下車往警察車走去﹐想問警察我該怎麼辦﹖

        於是出人意料之外的事發生了。當我一邊走一邊問我該怎麼辦 (what should I do?) 的時候﹐警車裡的警察向我大吼 BACK UP! BACK UP! 我當時以為警察要我把車退到我右邊那條線車子的後面(也是警車的後面)去。於是我回頭進車開始倒車。這時警車上的燈開始閃起來﹐我當然車也不倒了。紅燈換成綠燈時﹐我只好向前行﹐然後在路邊把車停下來。我車停好後下車想和這位剃光頭的白人警察解釋﹐才發現我車的後面如臨大敵﹐有兩部閃燈的警車。光頭警察見我下車﹐又大吼要我回到車子裡去。他並說了一句我認為很奇怪的話﹕「我不和你鬧著玩」(I'm not playing with you)。於是我遵命回到車裡﹐他走過來要看我的駕駛執照﹐保險證明﹐和車子的註冊證明。過了好一陣子﹐光頭警察過來把證件還給我﹐態度和緩一些﹐說要給我一張危險駕車的罰單。我說﹕「是你叫我 BACK UP!」。他說﹕「我嘴裡從沒說過那句話」。我說﹕「如果不是我聽到你叫我 BACK UP! 我怎麼會退車﹖ 」

        我事後想﹐他的意思是要我回到車上﹐而我以為是他要我倒車。但如果他讓我走到他的車前把話講清﹐一場不必要的誤會不就避免了嗎﹖美國﹐妳究竟怎麼啦﹖警察的責任究竟是保護人民還是懲罰人民﹖44 年前我們來美國留學﹐因為她是機會和公義之地 (The land of opportunity and justice)。 44 年後美國早已不是機會之地﹐公義之地﹖等著看我這場官司的結局吧。

懷南補記﹕我簡直不能相信寫了那麼多年的專欄﹐收到最多的讀者回響是這篇文章。為什麼﹖beat me.

       其實是小事一樁﹐官司輸贏「問題不大」 (這是大陸的說法﹕在大陸﹐只要有人對你說「問題不大」﹐你就知道有問題了)﹐ 因為大年初一才吃過一張罰單﹐一年吃兩張﹐革命情勢不妙。我早就說過﹕飛龍在田被牛踢﹐牛年還有多久才過去﹖

       來信中﹐加油﹐打氣﹐安慰﹐致意的人少﹐預測掌門人在劫難逃的人多。拜託﹐掌門人有你們這樣的朋友﹐還需要什麼敵人﹖星期六晚上就收到一封讀者來信﹐鐵是東海岸的朋友或是內線人士﹐不然哪有這麼早就看到星期天的世界週刊﹖最好玩的是星期天做完禮拜出來﹐一位朋友問﹕怎麼啦﹖大師有難了﹖我聽後大笑﹐差點要說﹕「要多為我禱告﹐要多為我禱告」。

       如果你問我﹐我倒是覺得我很可能贏這場官司。為什麼﹖天機不可泄漏﹐反正這場官司怎麼打的主調已定。種族歧視不是主軸﹐放心。但我會要求和那位警察對質﹐和問他們警局種族人口的分配。我會在堂上給老美一個 lecture。官司打輸了大不了罰錢﹐不是 life and death 的事。Man has to do what a man has to do. 掌門人這次是玩真的.

       有位老先生﹐電郵用的名字是 Dr什麼的(電郵代號還不忘把 DR 加上去﹐其人格調可知)﹐來信說他年紀比我大(這年頭兒年紀比我大﹐又能上網的還真不多)﹐書比我讀得多 (Big Deal!)﹐不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 (what in the hell he's talking about?) 列舉我犯了六個錯誤。我回信只有三個字 SO I SEE。這下老先生又連來兩信﹐我連打開看都免了。e-mail 的好處是寫不寫由你﹐看不看由我。 嘿嘿嘿。

       講了半天﹐All I did was 在光天化日之下﹐看到一部警車﹐想去問警察一句話。你真認為這有什麼大不了﹖你真認為所有城市的警察會這樣緊張﹖在 Concord 事件前﹐我在 Orinda 的郵局前看到一部警車﹐樣子沒見過﹐於是我走過去問車內的警察是什麼車﹐他說是雪佛蘭的 Hybird﹐並謝謝我納稅他們才能有這種車開。

       老實告訴你﹐很多悲劇的發生是 you're at the wrong place at the wrong time. 我遇到的意外絕非悲劇﹐但如果那天那個警察掏槍﹐也不是沒有可能。警察過份緊張 (over-reacted/trigger-happy) 絕對是目前社會的大問題。既然我遇到了﹐算他們倒楣﹐就像我喜歡的一首英詩說的﹕I'm not going quietly into the night, give up without a fight. 後事如何﹐請聽下回分解。


       Football 預測進入第四回合﹐Ape12345 兄大發猴威﹐14 場贏隊﹐全猜中。我本來已經聞到的酒香又好像聞不到了。至於 Ape 兄的Cousin﹐ Lucky Monkey 我看是沒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