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桑拉州的官老爺們﹐大概是吃飽 Taco 沒事幹﹐通過了一個法案﹐授權警察盤問及拘禁任何看起來像是非法移民的人。這下可惹毛了美國其他各州的民權分子和自由派人士。忝為亞州鄰居的加州﹐尤其是自由派大本營的舊金山﹐這下可來勁了。舊金山的市議員們﹐向來有修橋補路抓緊預算的正經事不幹﹐專愛管別人閑事的懷習慣﹐於是宣稱要經濟制裁亞州﹐斷絕與其商業往來。信掌門反正不住在舊金山城裡﹐隨他們亂搞﹐對我「問題不大」。不過那些在大太陽下搖旗吶喊的抗議群眾﹐我不知道他們曉不曉得亞州這個法令牽涉到「非法移民」和「警察擴權」兩個議題。如果我們連抗議什麼都沒搞清楚就上街﹐那不是胡鬧一氣﹖
現在讓我們先從後面那個議題談起。我反對給於亞州警察合法權力去盤問及拘禁任何他們看起來像是非法移民的人嗎﹖當然反對﹗值得抗議嗎﹖當然值得﹗為什麼﹖因為如果此法像瘟疫一樣在美國各州散開﹐那美國和其他警察國家有什麼區別﹖美國司法制度的基礎是「無罪假定」(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 。沒有證據就假定別人是非法移民﹐完全違背了這個原則。
亞州新立的苛法﹐警察不但能在公路上欄車﹐也可以在路上欄人。雖說欄人要有理由﹐但找個理由欄人有何難哉﹖聽說有些國家的官員﹐在考駕駛執照的時候﹐如果你不送紅包﹐他會問你汽車的輪胎﹐那個不著地﹖答不出來﹖考駕不通過。如果你不服氣反駮說沒有輪胎是不著地的﹐他會說備用胎(spare tire) 就是不著地的。我用這個笑話說明如果警察要欄你下來﹐隨便找個理由易如反掌。問題是當警察把你欄下來後﹐如果你是金髮碧眼﹐如果你英文流利﹐他會懷疑你的身分嗎﹖如果不會﹐憑什麼你看起來像「阿米哥」警察就要你證明身分﹖這不是種族歧視是啥﹖
幾十年前﹐我還在 UCLA 做學生﹐高中同學亞利桑拉大學讀完碩士﹐我去幫他搬家回洛杉磯。我們通宵趕路﹐早上兩點鐘﹐車在公路上被警察欄下查我們的身分。回想起來﹐半夜三更﹐兩個「外邦人」﹐車裡大包小包一大堆﹐在沒人的公路上急駛。如果你是亞州的警察﹐你能不懷疑我們是墨西哥偷渡過來的「黃魚」﹖但懷疑歸懷疑﹐把我們欄下是不是合法則是另外一回事。只是幾十年前我們哪裡懂那麼多﹖目前加州的法令﹐警察無權隨便叫你打開車廂查違禁品。但大多數的人對法律一竅不通﹐遇到警察就變成了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其實在台灣﹐在香港﹐在大陸﹐甚至在美國各州﹐「臨檢」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但亞州的新法把以前還要掩掩蓋蓋的警察權合法化﹐以後走在路上﹐警察看你不順眼就要你證明合法的身分﹐又不是搭飛機﹐搭飛機也只不過看駕駛執照不看身份證。難道從此要把綠卡和護照帶在身上才能出門。Give me a break。 因此﹐我們抗議亞州警察擴權﹐以免發生全國性的骨牌效應。
現在回到非法移民的議題。如果我們抗議的是認為亞洲用這種法令來打擊非法移民是歧視少數族裔﹐那難道我們認為非法移民應該受到保護﹖這像話嗎﹖翻開美國移民法案的歷史﹐血淚斑斑是事實。你我今天能夠合法移民美國﹐1965 年(我來美國那年)是個關鍵年。1952 年由於冷戰的原因﹐美國通過了一個對華人移民美國非常不友好的 The McCaran-Water Act﹐1965 年在詹遜總統「大社會」政綱下﹐美國修改了這個法案﹐將移民分成了七個優先次序。這是為什麼我 1968 年學校出來﹐不費吹灰之力﹐就以第三優先(專業技術人才)取得永久居留權。這也是為什麼我姐姐能以第五優先(美籍兄弟姐妹)帶兩個還在讀小學的子女合法移民美國。我姐姐的移民路當然走得很辛苦﹐但她的兩個小孩現在一個是律師﹐一個是心理學博士。這是我們那一代「合法移民」非常典型的故事。追求幸福是天賦人權﹐但不能用非法的手段獲取。美國之所以曾經稱雄世界﹐合法移民奉公守法﹐力爭上游的功不可抹。美國之所以淪落到目前這般光景﹐非法移民太多是主要原因之一。這是我的看法﹐信不信由你。
懷南補記﹕我們住的短街上一共是 18 家人﹐除了3 家外都僱有園丁。清一色阿米哥﹐沒有例外。跟我們做清潔的也是阿米哥﹐大概有 10 年了吧。開始的時候只有一個小孩﹐現在多生了三個。我開她的玩笑說﹕可能是我們家的水好。Holy Smoke! 今天發現阿米哥肚子又大了﹐第五個小孩在路上了。真是有種 (yes, pun intended)。懷南補補記 5/28/10
墨西哥人天性樂觀﹐非常誠實﹐雖然不一定比老中聰明﹐但坦白說﹐花樣沒咱們同胞那麼多。我對他們的印象很好﹐加州如果沒有阿米哥﹐很多事情要停擺。但非法移民的關鍵不是「移民」而是「非法」。這問題不好好解決﹐後患無窮。住在舊金山灣區的人﹐很多反對亞州的新法令﹐但我相信在美國其他各州﹐整體來看﹐替亞州拍手叫好的人﹐絕對佔多數。掌門人也真命苦﹐老是做「門神」-- 門打開在裡面﹐們關起來在外面。自由派看我是保守派﹐保守派看我是自由派。綠的看我藍﹐藍的看我綠。統的認為我主張獨﹐獨的認為我主張統。基督看我是非基督徒﹐非基督徒又認為我是基督徒。。。。Well, What can I tell you kids? For what is a man? what has he got?If not himself, Then he is naught. To say the things he truly feels, And not the words of one who kneels. The record shows I took the blows/ And did it my way.
《多情應笑我》的英文翻譯已經放到 In My Life 裡去了。有興趣的朋友請移駕那邊。
鴻海深圳廠半年已經有 11 個工人跳樓自殺。我難免要想﹕ 我應該把我和郭台銘的故事寫下來﹐太精彩了。不寫可惜﹐但隨便寫更可惜。天下比我更適合來寫這個故事﹐分析郭台銘的管理﹐評論鴻海的公司文化的人不多。郭台銘和鴻海的故事﹐豈是三言兩語講得清的﹖如果我真要寫﹐一定是我一生中最暢銷的一本書﹐只是我的 Priority 已經不在這些事情上了。不信的話﹐去再讀一遍《多情應笑我》的英文版﹐也許你會了解吧。
當年郭老闆交給我三個任務的第一個任務就是學習 INTEL 和 HP 的文化。看到郭台銘風塵僕僕﹐用很多奇怪的方法來處理跳樓的事 -- 請五台山高僧﹐簽不跳樓保證(被 Terry 否決掉)﹐感概良多。就算將來證明我的路線和看法是對的﹐但我不能改變鴻海(Foxconn) 和 郭台銘 (Terry Guo) 的管理文化﹐I've failed. 星島日報總編輯問我願不願意被採訪談富士康和郭老闆及員工自殺事(已經 12 個了)﹐我說如果你們當一回事來處理這個專訪﹐並要錄音﹐我可以接受訪問。訪問在 5/28 上午 10 時到 11 時 30 分。內容可能在5/29 日見報。不是 29 日就是30日。 懷南補補記 5/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