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守則第一條

2010年10月03 日星島日報《信懷南專欄》﹐10月06 日上網

        老年守則第1 條﹕打點門面為悅人悅己之本。

        男人老了﹐最怕被人貼上的標籤是「糟老頭兒」。避免被貼上這個標籤﹐打點門面是第一要務。門面包括儀表和衣著﹐有人說儀表50 歲之前靠上帝﹐50 歲之後則要靠自己。我認為講這話的人非常沒學問。有損男人儀表的三個天敵﹔頭髮掉了﹐肚子大了﹐背挺不直了﹐試問這三個老年男人的天敵﹐光靠自己就能「攻克己身」嗎﹖尤其是棄我去者﹐昔日之髮不可留﹐說走就走﹐我們能怎麼辦﹖

        有個笑話﹕頭髮前面光的男人是智者(thinker)﹐後面光的是情人 (lover)﹐於是有人問﹕「那全光呢﹖」答案是﹕「那他就自以為是情人 (He thinks he is a lover)。」我講這個笑話並不是在消遣那些「智者」和「情人」﹐而是說別把那幾根頭髮看的那麼重要。網球高手 Andre Agassi 很早就開始掉頭髮﹐有段時期他戴假髮打球﹐老是擔心「穿幫」。直到後來想通了﹐剃個大光頭 (he thinks he is a lover)﹐心中少了一個顧忌後﹐球越打越好﹐最後娶得「漂亮寶貝」(Brooke Shields)歸。同樣的道理﹐男人該不該染髮﹖我的答案是﹕高興染就染﹐不高興染就不染﹐最怕是欲蓋彌彰﹐弄巧成拙。到底男人的價值決定於腦袋裡的東西而非腦袋上的東西。

        男人老了也有個好處﹐置裝費可以大大地減少。西裝只需要一套半就夠了﹕一套深色的加一件所謂的 blazer。參加婚禮深色西裝配紅領帶。參加葬禮﹐同樣的西裝配素色領帶。領帶和襯衫以單色為主﹐尤其是襯衫﹐白色的和藍色的算是「一軍」﹐什麼場面都能應付。領子有紐釦的襯衫(button down collar) 只能平時穿﹐正式場合沒人穿 (你看過播新聞的主播穿這種襯衫嗎﹖)。穿格子和條子的襯衫就別打領帶﹐襯衫和領帶的數量不必多﹐但質料務求好。襯衫送到韓國洗衣店去洗﹐別省那幾塊錢。卡其褲﹐Polo 衫是維持年輕形象的終極武器。「雅痞(Yuppie)不死﹐只是腰圍增加而已」。夏冬兩季有老年標準服裝各一套以供我輩參考。

        夏天家居或外出辦雜事﹐以雪白厚綿T-shirt 加卡其短褲﹐白色球鞋配白襪子最舒服。這身打扮叫做「邁可喬登式」(Michael Jordan-Look)。不信的話﹐留意一下媒體上邁可喬登替 Hanes 做的廣告。有次掌門人以邁可喬登式打扮去看我老姐﹐她劈頭就問﹕「你怎麼穿內衣就上街﹖」唉﹗真是有眼不識邁可喬登。 冬天的標準服則是「史提夫賈博式」(Steve Jobs-Look)。黑色套頭毛衣配藍色牛仔褲是 Steve Jobs 的招牌。老中如果嫌脖子不夠長﹐套頭毛衣可選領子比較短的。但除了黑色外絕無二色﹐切記切記。說到白鞋白襪﹐有次和一位物理博士打網球﹐他老大穿了一雙上班穿的黑襪子就提拍上陣。掌門人自認沒有那種自信心﹐穿球鞋從不敢穿配皮鞋的黑襪子。

        比起頭髮多少﹐胡椒(黑)或鹽(白)孰多﹐最影響老年男人門面的﹐還是體重增加﹐肚子挺了出來。頭髮少了﹐並非健康出毛病的警訊﹐老年體重增加﹐褲腰要放大才穿得下﹐絕非好現象。要維持體重和腰圍不增加最有效的兩個方法就是儘量少吃和天天運動。但這兩件事對老年人來說最難﹐為什麼﹖因為要做到這兩件事需要嚴格的自我規範 (self-discipline) 。一般人到了晚年﹐往往認為自我規範了一輩子﹐不必再自苦乃爾。 《信門老年守則》第 1 條﹐從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重外表很膚淺﹐但真正的意涵是勸我輩之人﹐不要因為年齡大了﹐不上班了﹐沒人管了﹐也不必在乎別人對我們的看法了﹐就邋裡邋遢認為形象不重要。其實人愛好(不一定是愛美)的主要原因﹐並非全是為了悅人而是為了悅己。我從來沒看見過一個奇醜無比的人﹐但我看見過其醜無比的打扮。被衣服遮蓋著的是我們的身體﹐但穿什麼樣的衣服顯露出來的卻是我們的氣質。誰敢說打點門面不重要﹖尤其是當我們的身體越來越衰老﹐越來越見不得人的時候﹐剩下能見人的是我們的氣質。

        啊﹐忘了提一件事﹕我認為老中留鬍子和蓄長髮都很難看﹐你什麼時候看過留鬍子好看的老中﹖金小刀﹖嗯﹖還有沒有別人﹖你我年輕時都想學克拉克蓋博或「蘿蔔太辣」(Robert Taylor)留兩撇騷鬍子﹐年紀一大把後不服氣也得服命﹐我看就免了吧﹗

懷南補記﹕看到蘇貞昌和蔡英文聯合造勢的打扮嗎﹖答對了。是卡其褲加 POLO 衫。知道掌門人和他們之間的區別嗎﹖答錯了﹐不是年齡的區別﹐是掌門人平時就是這身打扮﹐不像他們要爭取選票時才這樣打扮。

        1988 年的 10 月 5 號您在哪裡﹖記得美國副總統共和﹐民主兩黨候選人的電視辯論會嗎﹖共和黨的副總統候選人 Dan Quayle (因年輕)自認比甘迺迪當年出道時有經驗。民主黨副總統候選人 Lloyd Bentsen 當場不給面子說﹕

“Senator, I served with Jack Kennedy, I knew Jack Kennedy, Jack Kennedy was a friend of mine, Senator, you're no Jack Kannedy.”

       我有一個朋友﹐看了《信門老年守則》第一條後﹐開玩笑地對我說﹕“掌門人﹐I know Michael Jordan, I've seen Michael Jordan's commercial, Michael Jordan is a hero of mine, 掌門人, you're no Michael Jordan。” Ooch!

懷南補補記 (10/7/10)﹕有識之士來信指出魯迅的鬍子好看。魯迅的鬍子的確很濃﹐不像洋人電影裡的辱華角色 “Food Men Chew”.OK﹐Who e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