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自己點支蠟燭

2006年12月10日《坐看雲起時》專欄﹐12月12日上網

     2005 年的3 月﹐我在網站「最後一代的內地人」上面寫了一封公開信。信一開始﹐我說﹕讓我告訴您我的理想是什麼。接著﹐我問﹕您聽過約翰。麥克阿瑟基金會嗎﹖

     約翰。麥克阿瑟基金會(The John D. and Catherine T. MacArthur Foundation) 每年頒的「天才獎」﹐特色是得獎人並不知道他(她)們被提名。獎金數目可觀﹐得獎人怎麼花這筆錢﹐基金會不過問。這種「沒繩子牽著」的給獎作法﹐一直是我嚮往的理想世界。 我說﹕如果我們以「最後一代內地人之友」的名義幫助弱者。只問付出﹐不問收回﹐這是何等美麗而高貴的情操。但我知道要實現這個理想不容易。為什麼﹖因為我沒錢。

     在公開信的最後﹐我說﹕在報上和網上看我文章的人﹐到底也不算少。只要有一百個人﹐每人捐一百塊錢﹐就是一萬。你我少一百塊錢﹐大概還不至於餓飯。但一百塊錢美金﹐在大陸或台灣的窮鄉僻壤﹐可做些事。如果我們有三萬塊錢﹐我們就可以在大陸貧窮的地區建一間小學。

     公開信發表後﹐我兒子首先表示反對。他認為我想用人性來做實驗﹐藉獲得陌生人的信任來滿足自我的虛榮心。也有朋友對我說﹐信老大﹐你的基金會﹐連非營利的牌照都還沒拿到﹐捐錢不能免稅也還罷了﹐硬要強迫人家做「毛主席」﹐自己做「華國鋒」。搞「你辦事﹐我放心」那套﹐也未免太烏托邦一點了吧﹖

     這兩盆冷水一潑﹐半年就過去了。2005 年的10 月﹐我被傻氣充滿。自言自語道﹕不是我﹐誰﹖不是現在﹐什麼時候﹖於是 FNDR 基金會就開張大吉了。FNDR 者﹐ For Never Demand Returns 也﹗ 為善不求回報。你把錢給我﹐我幫你花﹐既不是賣天堂入場卷﹐也不能答應你得永生。你捐的既非香火錢﹐也非政治獻金。你唯一能得到的好處也許是「自我贖回」 (self redemption) 的安心。 Redemption 這個字﹐出手有點重﹐但 why not?

     人生行旅走到後來﹐物資上的享受﹐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名過於實。如果我們活著還是為了自己住豪宅﹐開貴車﹐用名牌(有的還是秀水街買的假貨)﹐上館子﹐每年出國旅遊。或為子女充當菲傭帶孫兒孫女的話﹐不但自信心有問題﹐並且也很窩囊。我們行善﹐該說謝謝的不是別人而是我們自己。因為別人給了我們「自我贖回」的機會﹐讓我們的一生不是白活了。

     銀行戶頭開開好後﹐問題來了。向人要錢﹐難。花人家的錢﹐更難。現在有一百幾十個「毛主席」﹐捐了近兩萬五千塊錢給我們基金會。這下子﹐掌門人真的變成「華國鋒」了。一百多位「毛主席」雖然對我辦事放心﹐但我要不辜負「毛主席」的信任才行啊。 於是有一年的時間﹐我除了開張支票援助大陸的孤兒院外﹐按兵不動。讓錢發霉。

      2006 年的感恩節﹐我寫信給愛心第二春文教基金會。近年來﹐這個基金會和大陸的官方合作﹐在邊遠地區﹐建了不少小學。我問他們什麼地方最需要﹐他們說﹐甘肅﹐青海和貴州。於是我用「群德」做校名﹐由他們在貴州擇地興建一間小學。 「群」 指的是我們這一群素昧平生﹐散居在美國各州看信懷南文章的人。「德」 指的是一種高貴的情操。錢不夠﹐我說我會想辦法。

      放眼看看我們週圍﹐我們常常對弱者的嘆息充耳不聞﹐對受苦者的淚水視若未見。一根火柴可以點燃一支蠟燭。一支蠟燭﹐可以點燃另一支蠟燭。很多蠟燭聚在一起﹐可以照亮一片地方。對處身於黑暗中的人來說﹐每一支蠟燭都是一點亮光。每一點亮光就是一些安慰和希望。這就是「群德」的亮光和希望。你願為自己點支蠟燭嗎﹖

懷南補記﹕本文上報日﹐北高開票時。關於這次選舉的結果﹐掌門人當然有話要說。不過可以等。為什麼﹖至少有下面四個原因。

     我最近收到四封信﹐每封信都附了一張支票。一封大意是說﹕「將來找到了工作會有能力多捐些」。一封沒說什麼﹐支票是 365 元。我想是 365 天﹐每天一元的意思。一封信上說﹕「原先答應捐 300 元﹐寫支票的時候又加了 200 元。因為想一想﹐ 200 元可能不知不覺的浪費掉﹐不如省下來幫助貴州的貧童﹐意義較大。。。」一封是多年來有通信但從沒見過面的朋友。他信上說﹕「這些年來﹐我讀你的文章和笑話﹐完全是免費的。我羨慕你的知識﹐欣賞你的看法﹐也學到了不少 -- 除了你挺布希出兵伊拉克那件事外。。。。這就算是我交的學費。希望你不要嫌少﹐因為你的學生不是一個有錢人。。。」支票是 1000 元。

     我看了這四封信後﹐佇立良久﹐心中頗為感動。十步之內﹐必有芳草。如果因為任何原因﹐我們的網站有天結束了﹐你問我﹕「回想起來﹐什麼是最值得你欣慰的事﹖」我會說﹕「最後一代的內地人網站的存在﹐讓我有機會看到很多代表人性美好的一面。我的人生因此而豐富太多。I see light, I see good, I see hope, and I am a very lucky man」。

     後來我想起這次選舉台北市市長﹐李敖得7795 張票﹐柯賜海 3687 張票﹐周玉蔻 3372 張票。三個人每人兩百萬新台幣的保證金全泡了湯。平均下來﹐多少錢一張票﹐各位自己去算吧。李敖至少花了錢還算尋回一點樂子。周小姐被自己人開除黨籍﹐苦等「你等會」﹐「你等會」就是不挺她。她整天不是找謝長廷霉氣就是自己哭哭啼啼的﹐我真不知道她的樂子在哪﹖至於那位柯賜海更倒楣。抽籤抽到六號﹐候選人名單中﹐他孤零零的在第二頁﹐很多人根本不翻第二頁﹐所以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在選市長。李敖去法院按鈴告天知道什麼人﹐老柯抬把大關刀站在老李的背後﹐一個是關公﹐一個是周倉。真是一對寶。

     我的結論是﹕每個人對「意義」的詮釋不同。在我們眼中﹐寫這四封信的人﹐遠比李敖﹐柯賜海﹐周玉蔻懂得什麼是「意義較大」的事。在此一年將盡的時候﹐我利用這個機會再次謝謝這些年來﹐我知道的或不知道的﹐公開地或默默地與我同行的人。


     「它山之石」有新照片。FNDR 捐款 (0502-result) 也已更新。請過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