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10 年的 10 月 10 日﹐不同的國家﹐對日期有不同的寫法﹐中國把年放在前﹐歐洲把月放在日後﹐美國的習慣是 月日年。但2010 年 10 月 10 日的寫法都是101010。我這輩子﹐能用 101010 做標題寫文章﹐並且正好在 101010 當天登出﹐這是唯一的機會。不能不說是人生行旅中一個難得的機遇。
懂得一點電腦基本原理的人都知道﹐電腦的指令﹐是經由一連串 1 和 0 來傳達﹕電流通過是 1﹐電流 關閉是 0 。 不同 1 和 0 的排列組合﹐就能代表所有的數字及字母。反過來﹐當電腦把我們輸入的數字和字母轉換成 1 和 0 不同的排列組合後﹐電腦就知道我們的指令是什麼。
我和電腦結緣﹐要從 1968 年的 7 月 3 號說起。那時候我剛從 UCLA 出來﹐命中註定要晃蕩到威州大學所在的「陌地生」。白天找事﹐晚上沒事幹﹐東抄西抄被我寫出了一篇《計算機的故事》。我把那篇文章寄到台灣的經濟日報﹐他們從 7 月 3 號連載到 7 月 20 號﹐一共是 13 篇。這是我第一次寫管理方面的文章﹐算是「二」鳴驚人。在這之前﹐我在 UCLA 一邊讀 MBA﹐ 一邊還寫過一篇小說《青春繭》發表在「皇冠」上。這兩篇文章發表後﹐我封筆了 30 年﹐為什麼﹖那是另外一個故事﹐現在回到我的電腦緣。
我用「計算機」而不用「電腦」來寫故事﹐是因為那時候台灣剛剛有 IBM 的 computer﹐還是用插線和打卡輸入那種。Computer 該直譯成「計算機」還是意譯為「電腦」有兩派意見。我那時堅持要用「計算機」﹐認為機器不能像「腦子」一樣獨立思考。回頭來看﹐把 computer 翻譯成「電腦」或「計算機」都不是最好的翻譯。
那年勞動節後我開始去兵工廠上班﹐那段日子的懷南舊事﹐我記在我那本《旁觀者的旅程》裡。我在兵工廠的頭銜是「系統分析師」﹐任務是把現有的作業流程電腦化﹐也就是所謂的ADP (Automatic Data Processing)。 後來 ADP 變成 MIS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I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等等越來越唬人的名字﹐但功能是一樣的﹐就是讓電腦來做我們不能做的事﹐和做我們同樣的事﹐但比我們做的好﹐做得快﹐做得「一路行來始終如一」。
早期的系統分析師還有兩個不成文的任務。第一個任務是告訴輸入作業員電腦不會咬人﹐可以碰﹐不會壞。第二個任務是說服其他的員工﹐他(她)們的工作﹐不會被電腦代替。我怎麼說服他們呢﹖我說﹕「就像一個近視眼的人﹐你們現在工作的能見度就是那麼一點點。有了電腦就像有了一副近視眼鏡一樣﹐突然間﹐你的視野範圍擴大了﹐可做的事反而更多了。」你告訴我﹐我這話有說服力嗎﹖總而言之﹐打從那時候開始﹐我就一頭栽進電腦用在商業資訊管理的領域裡。
那時候美國有 八 家製造電腦的公司﹐其中 IBM 獨大﹐這是電腦界「白雪公主和七矮人」說法的來源。在外面別人問起我是做什麼的﹐當我告訴他們後﹐一般的反應是﹕「啊﹐你是搞 IBM 的」。IBM 變成了名詞兼動詞用﹐我們這些搞 IBM 的真也神氣了一陣子。我們那代台灣出來的留學生﹐尤其是圖書管理﹐歷史﹐中文﹐英文﹐反正是文法商各系的畢業生﹐來美國後一窩風轉系﹐轉行變成「搞 IBM 的」。電腦也的確養活了一大批我們這一代的留學生。
我們這行走下坡是從個人電腦出現開始。在這之前﹐公司裡其他部門誰需要什麼資訊和報表﹐都要靠我們資訊管理部門的支援。資訊的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間的矛盾是很大的。個人電腦的出現﹐突然間﹐公司的其他部門發現他們可以擁有自己的電腦﹐得到他們想要的資訊﹐不必看我們管理資訊部門的臉色。從此江河日下﹐豬羊變色﹐記得開始的時候﹐我們還想力挽狂瀾﹐公告各部門﹐你們用個人電腦﹐我們不支援。但後來證明這招沒用﹐我們這行「搞 IBM 的」大勢已去矣﹗
就像英文裡常說的﹕「剩下的﹐都是歷史」﹐現在美國公司的電腦程式﹐很多都是在印度和中國寫的。這個構想﹐我很早就向我服務的公司正式建議﹐他們不聽。這些年來﹐我目睹電腦技術的突飛猛進﹐讓我想起一個笑話﹕將來有一天﹐公司的組織圖上只有一條狗﹐一個人﹐一台電腦。人的責任是餵狗﹐狗看到人去碰電腦就咬人。
啊﹐對了﹐ 101010 也是中華民國 99 歲生日。風雨如晦﹐雞鳴不已。Happy Birthday, ROC﹗
懷南補記﹕怎麼﹖這篇文章的標題夠「酷」了吧﹖得來全不費工夫﹐當我知道10 月10 號正好是專欄上報的時候﹐我馬上就想到這個《101010》的標題。就像我說的﹐這輩子就此一次機會。
我對電腦一直很有興趣﹐這也許是我現在還能自己維護「最後一代的內地人」網站的原因。要維護一個網站那麼多年﹐技術上的要求是其次(事實上不需要什麼技術)﹐最大的要求是恆久不變的興趣。很多人問我﹕「你每星期寫一篇專欄﹐最難的是什麼﹖」我寫了多久的專欄﹐我自己都不記得了。從沒有漏過一星期﹐老實說並不容易。最大的原因﹐不是我的才氣而是我對寫作有那份出乎自己意外的熱情 (passion)。Passion 是對做任何事可以持之以恆的三個原因之一。這三個原因是﹕有需要﹐有紀律和有熱情。如果只靠需要和紀律而無熱情﹐事情不是不能做好﹐恐怕是做起來沒什麼樂趣。有時想想也很 amazing﹐我相信你們當中﹐一定有些人和我有 10 以上的交情﹐但我們從沒見過面﹐走在街上擦肩而過都不會知道﹐10 年不是一個短時間﹐你(妳) 10 年前生的小孩現在都進小學了。也許有一天﹐當我不再寫專欄的時候﹐我該開部車子再橫跨美國一次。在些主要的城市停下來和「從沒見過面的老朋友」喝杯咖啡說聲謝謝。Call it “My Sentimental Journey”. 多情應笑我﹐嘿嘿嘿。